间谍窃取我国杂交水稻亲本种子 威胁我国粮食安全

2024-05-01 09:15: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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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间谍窃取我国杂交水稻亲本种子!案件详情公布

日前,国家安全机关公布

5起典型案例

其中“境外间谍情报机关窃取我稻种及制种技术案”

引发网友关注

亲本种子,一般是第一代

用于杂交实验的种子

其留种不会产生性状分离

影响产量

是我国粮食安全领域重要的种质资源

国家安全机关干警在工作中

发现了境外某间谍情报机关

在国内设立的一个公司

主要就是非法搜集我国亲本种子资源

通过对该公司的侦查

警方顺藤摸瓜发现了朱某某及其公司

间谍窃取我国杂交水稻亲本种子 威胁我国粮食安全

国家安全机关查明:

朱某某,原为国内某农业科技公司总经理。

为了捞取个人经济利益,朱某某与境外间谍情报机关建立所谓“合作”关系,并对境外间谍情报机关的要求“来者不拒”,以“合作制种”名义,先后向对方违规出售5种亲本稻种,获得了超出正常售价的回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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境外间谍情报机关主要以高价购买种子为诱惑朱某某及其公司为了拉拢客户为了开拓市场私下将我国禁止出口的杂交水稻亲本种子提供给对方进行试种经过试种以后对方进行选择再大量出口亲本种子主要就是为了谋取私利

在利益的驱使下朱某某明知故犯选择铤而走险为了逃避监管朱某某还对稻种进行了精心的伪装朱某某把亲本种子放在其他申报出口的集装箱里面

外面用纸箱包装

从外观上看

跟其他出口的商品包装是一模一样

以逃避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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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第十一条规定,国家对种质资源享有主权。任何单位和个人向境外提供种质资源,或者与境外机构、个人开展合作研究利用种质资源的,应当报国务院农业农村、林业草原主管部门批准,并同时提交国家共享惠益的方案。

在向境外售卖

我国亲本稻种过程中

朱某某收获了丰厚的经济回报

而为了进一步拓展他所谓的“业务”

朱某某又创办了一家新的农业科技公司

继续向境外大量的出卖

我国的优质亲本稻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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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案中

经国家相关保密部门鉴定

朱某某向境外非法提供的种子为情报

警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依法对朱某某采取了刑事强制措施。

2024年1月

安徽省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为境外非法提供情报罪”判处朱某某有期徒刑1年6个月。

此外,国家安全机关还依法对其余17名涉案对象给予行政处罚

本案的查处

有效消除了我国粮食领域存在的

重大安全隐患。

在评论区,不少网友表示

必须严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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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醒!国家安全无小事

4月15日是第9个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什么是国家安全?总体国家安全观涵盖哪些重点领域?哪些人群容易成为间谍策反的目标?

日常工作生活中

守护国家安全要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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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中国青年报)

责任编辑:周晶晶 CN0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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