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拒服兵役 安徽宿州通报 遭多项严厉惩戒

环球网 2024-04-28 05:59: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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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某某,一名来自宿州市埇桥区的大学专科即将毕业生,积极响应国家号召,于2024年上半年自愿报名参军,并签署了《依法服兵役承诺书》。顺利通过体检与政治考核后,他于同年3月1日被正式批准入伍。

然而,进入部队后,李某某表现出对部队纪律的不适应,拒绝参与日常训练、学习及集体生活,思想状态持续波动。尽管部队、兵役机关及他的家庭多次进行劝导和教育,李某某依然坚持拒服兵役,最终被部队除名。他明确了解自己行为的法律后果,并愿意接受相应的处罚。

鉴于此情况,宿州市埇桥区征兵领导小组于2024年4月26日作出决定,对李某某采取一系列联合惩戒措施:包括组织其进行为期至少7天的相关国防法规集中学习;将其列入履行国防义务严重失信主体名单;在其户籍信息中永久标注“拒服兵役”,并限制其两年内出境;暂停其两年内的升学复学资格;不再为其办理任何兵役相关事务;禁止其未来两年内成为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管理的工作人员,以及国有企业和事业单位的员工;取消其享受的义务兵优待政策,并处以37872元罚款,该罚款将上缴国库。若李某某拒绝执行上述处罚,将由区人民法院采取强制执行措施。

此次决定旨在强调依法服兵役的重要性,并对违反兵役义务的行为给予严肃处理。

责任编辑:张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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