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制售卖哈利波特魔法袍 主犯获刑 团伙横跨多省 销售金额巨万

环球网 2024-04-27 10:07: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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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通州法院今日通报了一起假冒注册商标罪案情。被告人鲁某发,作为某制衣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于2019年11月至2022年8月期间,未经“UNIVERSAL STUDIOS”与“HARRY POTTER”注册商标权利人的许可,委托他人制作相关商标标识。随后,鲁某发通过自行加工缝制、委托贴标的方式,生产制作带有这些商标的魔法袍、围巾、领带等环球影城哈利·波特产品。被告人杨某强、鲁某婷受雇于鲁某发,负责对假冒商品进行挂吊牌、装袋、打包、发货及网店客服工作。这些商品通过鲁某发在阿里巴巴网站和淘宝网开设的店铺对外销售,部分流入北京市通州区张某宁处。

经法院查明,鲁某发团伙销售假冒注册商标商品金额共计人民币11251410.79元。曾某星接受鲁某发委托,按照其提供的模板和要求,进行打版、印刷,并委托他人生产制造相关商标标识。自2021年4月至2022年7月,曾某星非法制造并向鲁某发销售假冒标识共计193650件,销售金额共计人民币24112.35元。

尤尼维瑟城电影制片厂有限责任公司在中国注册有“UNIVERSAL STUDIOS”系列商标,华纳兄弟娱乐公司注册有“HARRY POTTER”系列商标。鲁某发所使用的商标与权利人实际使用的注册商标在外观上基本无差别。鲁某发、杨某强、鲁某婷为谋取非法利益,未经注册商标所有人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情节特别严重。

最终,法院以假冒注册商标罪判处鲁某发有期徒刑五年十个月,罚金人民币二百万元;判处杨某强有期徒刑二年十个月,缓刑三年,罚金人民币十万元;判处鲁某婷有期徒刑二年,缓刑二年,罚金人民币五万元。以非法制造注册商标标识罪判处曾某星有期徒刑三年,罚金人民币一万五千元。四名被告人在一审判决后均未上诉。

此案入选“2023-2024品保委十佳案例”,是通州法院审理的侵犯环球影城知识产权系列案件的源头案件。该犯罪团伙活动范围横跨多个省份,通过网络沟通联系,涉及生产、销售等多个环节,商品种类繁多,销售金额巨大。各被告人分工明确,法院在审理过程中严格依据证据裁判标准,精准区分各被告人行为及作用,确保罪责刑相适应。法院还就“相同商标”问题进行了深入分析,明确在注册商标上添加无显著性部分不影响相同商标的认定,有力打击了侵犯企业商标权犯罪行为,为维护北京城市副中心营商环境提供司法保障。

责任编辑:张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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