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班主任多次威胁殴打猥亵男学生被判刑 师德沦丧,重典治乱

鲁中晨报 2024-04-18 12:59: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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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15日,山西省长治市中级人民法院发布了一组保护妇女儿童权益的典型案例,其中一起中学男班主任通过暴力胁迫方式多次猥亵15名男学生的案件尤为引人关注。

男班主任多次威胁殴打猥亵男学生被判刑

被告人孙某某身为某中学教师兼班主任,假借检查学生身体卫生之名,将15名男学生带至宿舍、办公室、学校广播室等处。他以威胁、殴打手段,对受害学生进行猥亵,具体包括抚摸生殖器、强行手淫、逼迫亲吻其生殖器及嘴部等行径。

法院审理认为,孙某某对多名儿童多次实施猥亵,其行为构成猥亵儿童罪。鉴于孙某某利用教师身份在校园内作案,且伴有暴力、胁迫情节,犯罪性质恶劣,对未成年人身心健康造成严重影响,社会危害极大,依法应予严惩。

尽管孙某某获得了部分被害人家属的谅解,但法院认为,鉴于其犯罪情节及社会危害程度,此类谅解不足以成为从轻处罚的理由。最终,孙某某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五年,并在刑满释放后五年内禁止从事教师职业。

法院强调,孙某某作为人民教师,本应承担守护学生、教授防范侵害知识的责任,却背离法律与伦理,肆意侵犯自己的学生,严重挑战社会伦理道德底线。即便取得谅解,其行为之恶劣仍需重判,不容姑息。

此外,根据《关于落实从业禁止制度的意见》,法院依法对孙某某宣告从业禁止,旨在最大限度防止未成年人再次遭受类似侵害,以净化校园环境,确保未成年人能在健康环境中成长。

责任编辑:张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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