拦精灵屏蔽芒果TV广告被判赔9万:构成不正当竞争

北京日报客户端 2024-04-18 09:30: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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拦精灵屏蔽芒果TV广告被判赔9万

广告屏蔽软件虽能满足部分用户需求,却影响了被屏蔽广告的App运营商收益,引发不正当竞争纠纷。拦精灵屏蔽芒果TV广告被判赔9万,北京知识产权法院于4月17日下午对“芒果TV”诉“拦精灵”自动屏蔽开屏广告案作出判决,认定“拦精灵”软件屏蔽行为构成不正当竞争,维持原判,判决“拦精灵”开发经营者向“芒果TV”赔偿经济损失8万元及合理支出1万元。

“拦精灵”软件具备使用户跳过“芒果TV”开屏广告的功能。对此,湖南快乐阳光公司(“芒果TV”运营商)认为,该行为构成不正当竞争,导致其直接收益受损,市场竞争力下降。炎高玖泰公司(“拦精灵”开发经营者)辩称,其软件通过技术辅助实现用户“一键关闭”开屏广告的权利,非不正当竞争行为。拦精灵屏蔽芒果TV广告被判赔9万。

拦精灵屏蔽芒果TV广告被判赔9万:构成不正当竞争

朝阳法院一审认定炎高玖泰公司构成不正当竞争,判决其停止侵权行为,赔偿相应损失。炎高玖泰公司不服,提出上诉。

当前,开屏广告已成为各类手机App的普遍现象,部分广告关闭按钮设计易引发误触,影响用户体验。自2021年7月起,工信部加强对开屏广告的整治,规范广告展示与关闭机制。然而,互动式广告的涌现再次引发用户不满。

为满足用户跳过广告的需求,市场上涌现出众多广告拦截软件。这类软件的广告语直击用户痛点,但同时也因影响App正常广告收益,引发了长期的不正当竞争争议。例如,“李跳跳”软件曾因提供类似服务收到互联网公司的律师函,最终宣布无限期停更。拦精灵屏蔽芒果TV广告被判赔9万。

北京知识产权法院在4月17日的判决中明确,“拦精灵”软件的屏蔽拦截行为构成不正当竞争。法院认为,“芒果TV”在提供互联网服务的同时,通过设置开屏广告获取经济利益,属正常市场经营。其已设置一键关闭按钮,保障用户选择权,且无证据表明开屏广告侵犯消费者权益。

尽管炎高玖泰公司声称“拦精灵”仅通过模拟点击实现跳过,而非直接屏蔽。但经取证,用户开启软件自动跳过功能后,“芒果TV”开屏广告多次未能显示,证实了软件实际存在屏蔽行为。此行为阻碍“芒果TV”通过广告实现商业目的,损害其经营利益与竞争优势。法院强调,技术创新应受鼓励,但不得以损害其他经营者和消费者权益、扰乱市场竞争秩序为代价。鉴于“拦精灵”软件在实现跳过功能的同时,确实直接屏蔽广告,法院对其行为的正当性不予认可,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责任编辑:卢其龙 CN0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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