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邯郸13岁初中生被杀害”:亲属称18日凌晨已尸检 罗翔教授发声!

每日经济新闻 2024-03-19 19:16: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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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3月10日,邯郸市肥乡区初一学生王某某被杀害,引发广泛关注。

据央视新闻报道,网友围绕案情提出诸多疑点。其中,“雯雯想要幸福”“麦恩莉”“拉布拉蝶儿”等多个平台的博主发帖传播邯郸初中生遇害案颅骨照片,并有博主根据该图片,配文作出“死者被活埋”“案件有成年人帮凶”等分析和结论。

经央视法治在线记者向有关部门核实确认:该网传照片和邯郸初中生遇害案无关。

另外,据澎湃新闻报道,3月18日,记者从“邯郸肥乡被害13岁初中生王某某”亲属处获悉,

王某某的遗体已于18日凌晨进行了尸检。王某某的父亲和王家的律师,全程见证了尸检经过。

另外,据新京报报道,3月18日,记者从受害者家属处获悉,河北邯郸13岁遇害男童凌晨已进行尸检,

尸检时间持续1个多小时,男孩头部、面部及背部有伤。

央视网:要讨论的地方有很多

针对此事,3月17日下午,央视网微信公众号发表文章《三名初中生涉嫌杀害同学,要讨论的地方有很多》。

央视网文章称,虽然目前尚不清楚三名嫌疑人在犯罪中的正犯共犯关系、主犯从犯身份,但有一点可以明确:该案是刑法修正案(十一)通过后,为数不多的、为公众广泛关注的可以由最高检核准追诉的刑事案件。某种程度上,该案后续在公检法机关如何流转也将起到一定的示范效应。至少,从社会的预期上讲,该案进入刑事程序符合人们对正义的公共认知,应结合具体案情做出准确处置,不完全因年龄左右对嫌疑人罪责刑的判断。

由于当前刑法对未成年人恶性犯罪追究刑责的规定是十分机械的,14岁到16岁负何种责任,12岁到14岁负何种责任,这固然可以通过明确规定规避将未成年人轻易入罪的问题,但必须要看到它忽略了人与人之间的差异性,就像用身高去决定儿童可以享受到何种乘车优惠一样,导致了受害人在讨回公道这件事上完全是看运气,家属只得祈祷行为人在犯罪时已经满足了刑事责任年龄。

这种使法律天平更偏向保护嫌疑人一方的设计,不利于公平正义的实现,亦使得社会对未成年人保护产生诸多诟病,进而在更大的社会范围内形成了对公平正义的质疑。

在对待未成年人犯罪问题上,河北邯郸的这起案件值得各方面深入思考。一方面,司法部门对未成年人犯罪一直的态度是预防,比如强调落实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而这起案件中恰好就有校园霸凌、留守儿童等社会问题。那么,有了法律之后如何预防?毕竟中国还有相当多的留守儿童。另一方面,对已经发生的案件,眼前最迫切的问题,如何让公平正义得到更大程度的实现,不形成像湖北荆州女童案那样只得由受害人家属默默承受的案件?两个方面无疑需要同步推动,才能够在预防未成年人犯罪的同时,打击犯罪,让正义以看得见的形式实现。

涉案犯罪嫌疑人被全部抓获

3月17日晚,河北邯郸市肥乡区联合工作组在微观肥乡公众号上发布通报:

2024年3月10日,邯郸市肥乡区初一学生王某某被杀害。案件发生后,肥乡区公安机关立即开展侦破工作。3月11日,涉案犯罪嫌疑人被全部抓获,现已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司法机关将对犯罪行为依法予以惩处。案件发生以来,相关部门全力做好受害人家属安抚和善后工作,各方面工作正有序进行。

该案涉及未成年人,为保护受害人隐私,请大家不信谣、不传谣,避免对其家属造成进一步伤害。

根据媒体此前报道,近日,河北省邯郸市肥乡区一名13岁学生王某某长期遭受3名同班同学的霸凌,并于3月10日被这3名同学杀害并填埋。3月11日,王某某的遗体在北高镇张庄村一处蔬菜大棚内被发现,涉嫌杀害他的是三名不满14岁的少年。

该案犯罪手法极其残忍,犯罪嫌疑人对受害者造成多处致命伤后,埋尸于家附近几百米处,并在当天将受害者手机里的余额全部转出。此后,他们继续正常上课,在警方来访时误导警方,其主犯在证据确凿时甚至仍矢口否认。

据新京报3月16日报道,记者走访了解到,三名犯罪嫌疑人也都是留守儿童,父母均在外务工,他们平时和爷爷奶奶生活在一起。

据澎湃新闻3月16日报道,15日晚,王某某的姑姑王女士告诉记者,王某某的妈妈和奶奶因悲痛过度已经住院了,三名嫌疑人均是王某某的同学,13岁,其中一名还是王某某的同桌。

罗翔教授发声!

律师:判处死刑是不可能的

3月16日,中国政法大学罗翔教授在个人社交账号发布相关文章,谈及个人对此案的相关看法。

罗翔教授在文章中表示:“对于已满12周岁不满14周岁人,对于这些特定的犯罪,经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追诉,应当负刑事责任。”

“法律从来不可能解决所有的社会问题,它本身就是无可奈何的他律。对于孩子而言,最重要的是要培养对人对己的尊重。

但是法律能做到的就是对于犯下弥天重罪的孩子,依然要进行必要的惩罚,只有惩罚才能带来改造的效果,让人知罪悔罪。

另据央广网3月16日报道,北京吴少博律师事务所吴少博律师表示,“本案中,3名加害者是否需要负刑事责任,需要看杀人时的年龄”。他介绍,根据我国刑法,年满16周岁即应对所有的刑事犯罪承担刑事责任。而14周岁以上、不满16周岁的,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应当负刑事责任;对已满12周岁不满14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罪,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情节恶劣,经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追诉的,应当负刑事责任。

“判处死刑是不可能的”,吴少博说,

“对于未成年人来说,负刑事责任的时候,有个基本原则,就是我们刑法明文规定不满18周岁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同时我们的刑法第四十九条也明文规定,犯罪时不满18周岁的人不得适用死刑”。

责任编辑:杨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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