养娃17年花46万女子向前夫要一半被驳 谁心软愿意养娃谁吃亏?

沸点说法 2022-09-15 08:57: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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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子跟前夫离婚,当时约定每月男的付500元生活费,后男的一直没付,女的诉诸法院要求强制执行,并开出账单,养娃17年一共花了46万(这个数字不多,一年花2万多,但凡养过娃的都知道,孩子吃喝拉撒远不止这个钱),要求法院判男的负担一半。结果法院说花17年花这46万没取得男方同意,不支持。至于男的每月500元也不掏,法院对他进行了批评教育。批评教育……批评教育……

近日,上海,嘉定区人民法院公布一起案件。女子李某与男子许某于2004年经法院调解离婚,女儿随女方生活,男方每月支付抚养费500元至其十八岁。后男方表示经济困难,等宽裕后给付抚养费。女方就抚养费问题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同时,女方称,17年来为女儿支付学费、伙食费、旅游费合计46万余元,要求男方负担一半。法院审理后认为,追偿费用超出协议约定且未征得男方同意,亦不能证明费用确属必要、合理。最终,法院判决驳回女方的请求,同时对男方不履行抚养费支付义务的行为予以批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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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张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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