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里回应女员工被侵害案:相信正义 司法已有定论

观察者网 2021-09-07 14:01: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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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阿里巴巴回应女员工被侵害案进展:相信正义,相信善意

观察者网讯(文/胡毓靖 编辑/庄怡)司法机关公布“阿里女员工被侵害案”最新进展后,阿里巴巴也对这一事件做出最新回应。

9月7日,阿里巴巴发布公告称,关注到司法机关对王某文相关案件的情况通报。

事实已经澄清,司法已有定论。

整个事件的过程对阿里巴巴、对每位阿里人都已经产生了深刻触动。

阿里公告称,我们会以此为鉴,不断提升和完善自己。

公司的成长与发展不会一帆风顺,坚守理想和信念,超越一时颠簸,才能更好地走向未来。

我们始终相信正义的力量,始终相信善意。

阿里回应女员工被侵害案:相信正义

阿里回应女员工被侵害案:相信正义

此前,发酵一个月的“阿里女员工被侵害案”迎来最新进展,济南公安槐荫区分局通报,依法对王某文终止侦查,王某文被治安拘留15日。

另据中国检察网通报,山东省济南市槐荫区人民检察院经依法审查,犯罪嫌疑人王某文实施的强制猥亵行为不构成犯罪,不批准逮捕。

“阿里女员工被侵害”案:涉事男领导王某文被治安拘留15日

济南市公安局槐荫区分局9月6日发布情况通报:2021年9月6日,济南市公安局槐荫区分局按照济南市槐荫区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决定,依法对王某文终止侦查,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四条规定,对王某文作出治安拘留十五日的处罚决定。

“阿里女员工被侵害”案王某文被治安拘留15日,其妻发声

9月6日晚,济南公安槐荫区分局官方微博通报阿里女员工被侵害案最新进展:依法对王某文终止侦查,并对王某文作出治安拘留15日的处罚决定。

王某文妻子李女士表示,“多次跑了省检察院、省公安厅,现在确定不被批捕了,是否起诉周某,我要跟他商量一下再决定”。

此前,媒体报道“阿里女员工被侵害”案引发社会关注。

王某文妻子回应是否起诉阿里女员工:商量一下再决定

8月14日晚,济南市公安局槐荫区分局发布情况通报:2021年7月28日12时34分,济南市公安局槐荫区分局张庄路派出所接周某110报警。

因案情比较复杂,需多方取证调查,根据《公安机关执法细则》,7月29日,槐荫区分局将此案立案审查期限延长30日。

8月10日,立为强制猥亵刑事案件。犯罪嫌疑人王某文、张某因涉嫌强制猥亵罪,被济南市公安局槐荫区分局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8月25日,济南市槐荫区人民检察院发布公告称,对犯罪嫌疑人张某涉嫌强制猥亵犯罪,依法批准逮捕;犯罪嫌疑人王某文涉嫌强制猥亵罪一案正在审查过程中。

9月6日晚,山东省济南市槐荫区人民检察院通报称,经依法审查,犯罪嫌疑人王某文实施的强制猥亵行为不构成犯罪,不批准逮捕。

阿里女员工被侵害:涉事男领导不构成犯罪

山东省济南市槐荫区人民检察院经依法审查,犯罪嫌疑人王某文实施的强制猥亵行为不构成犯罪,不批准逮捕。

阿里女员工案涉事男领导不构成犯罪

阿里女员工案涉事男领导不构成犯罪

另据济南市槐荫区人民检察院网站8月25日消息,近日,济南市公安局槐荫区分局分别以犯罪嫌疑人张某涉嫌强制猥亵罪、王某文涉嫌强制猥亵罪提请我院审查批准逮捕。

经我院审查,犯罪嫌疑人张某涉嫌强制猥亵犯罪,依法批准逮捕;犯罪嫌疑人王某文涉嫌强制猥亵罪一案正在审查过程中。

阿里女员工案涉事男领导不构成犯罪

阿里女员工案涉事男领导不构成犯罪

此前报道:

济南市公安局槐荫区分局8月14日晚通报,针对近日备受关注的“阿里女员工被侵害”一案,公安机关在济南、杭州两地同步全面调查取证,依法开展讯问询问、调阅视频监控、固定提取电子数据、勘验检查等工作。

经调查,阿里巴巴集团王某文、济南华联超市张某两名犯罪嫌疑人因涉嫌强制猥亵罪,已被警方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经调查,7月27日,阿里巴巴集团王某文、周某(女)等4人到济南华联超市洽谈业务并签约,当晚4人在饭店宴请济南华联超市张某等4人。

7月28日上午,周某认为自己可能在醉酒状态下被人侵害,与丈夫通话后于中午报警。

7月28日12时许,槐荫区公安分局张庄路派出所接110报警后第一时间处警,并于当日受理为刑事案件。

值班民警到槐荫区济南西站亚朵轻居酒店后,调取查看监控录像,对房间进行勘查。

经查实,周某系退房后报警,其入住房间已打扫。

随后,民警立即带领周某前往山东省立医院进行人身检查。28日15时许,公安机关电话通知周某举报的男同事王某文到派出所接受调查。

因案情比较复杂,需多方取证调查,根据相关规定,7月29日,槐荫区公安分局将此案立案审查期限延长30日。8月10日,立为强制猥亵刑事案件。

经查证,7月27日晚至28日凌晨,王某文先后四次进入周某房间。

其中,第一次为王某文等人送周某回到酒店房间休息,随后王某文在酒店门口欲打车离开时,接到一名同事电话告知,周某多次给其打电话说话含糊不清,让王某文去查看周某情况。

王某文返回酒店前台,持周某及本人身份证,经前台电话联系征得周某同意后,办理了周某房间的房卡,于27日23时23分进入周某房间,对周某实施了强制猥亵行为,于23时43分离开。

王某文第三次进入周某房间是受另外一名身在杭州同事所托,向该同事证实周某已入睡后离开;第四次进入周某房间是取回遗忘的雨伞后离开。

8月4日,周某再次报警称:“7月27日晚上就餐时因醉酒被人猥亵。”经查证,7月27日21时29分,周某因饮酒过多欲呕吐时,张某陪其一起走出包间,在返回包间途中张某对周某实施了强制猥亵行为。

7月28日7时许,周某与张某联系,告知房间号码。

随后,张某到达周某所住酒店,敲门进入周某房间后,对周某实施了强制猥亵行为。

此外,通过大量证人证言等证据,未发现周某被迫出差情况。

经查实,7月27日当晚,王某文、张某、周某等6人饮用近5瓶白酒,就餐期间无人强迫饮酒,周某饮用白酒约350毫升。

案发后,槐荫区公安分局开展立案调查,为确保调查权威、准确、专业,济南市公安局抽调精干力量,组成专案组,商请检察机关提前介入。

山东省公安厅刑侦局督导并组织专家参与了案件办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237条规定,犯罪嫌疑人王某文、张某因涉嫌强制猥亵罪,已被槐荫区公安分局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没有证据证明有强奸犯罪事实发生。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另据济南检方此前通报:济南市公安局槐荫区分局分别以犯罪嫌疑人张某涉嫌强制猥亵罪、王某文涉嫌强制猥亵罪提请我院审查批准逮捕。

经我院审查,犯罪嫌疑人张某涉嫌强制猥亵犯罪,依法批准逮捕;犯罪嫌疑人王某文涉嫌强制猥亵罪一案正在审查过程中。

责任编辑:周晶晶 CN0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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