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食博主食用二级保护动物法螺被刑拘 珊瑚礁保护神

北京日报 2021-05-13 11:23: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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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美食博主食用国家二级保护动物“法螺”,海南警方:刑事拘留

琼海警方已对食用国家二级保护动物“法螺”的美食博主依法刑事拘留,请广大网友珍惜、爱护濒危野生动物,切勿以身试法。

同时,希望各大短视频平台及相关互联网行业增强社会责任感,恪守底线,切实提高发布者和平台管理者的法律意识。

近日,海南一美食博主“阿壮锅本人”在微博等网络社交平台发布吃播“法螺”的美食视频,引发网友争议。

5月11日,海南警方通报,琼海警方已对上述食用国家二级保护动物“法螺”的美食博主依法刑事拘留。

美食博主食用二级保护动物被刑拘

美食博主食用二级保护动物被刑拘

5月7日,潭门海岸派出所接到线索举报,一名微博名称为“阿壮锅本人”的博主录制食用国家二级保护动物“法螺”的视频,于5月6日发布到微博、抖音、B站等网络社交平台。

潭门海岸派出所立即开展调查,查明该微博博主邹某壮,男,35岁,海南省昌江人,系厨师兼美食博主,并迅速传唤邹某壮和购买“法螺”的吴某清(男,福建人,46岁)到所配合调查。

经查,吴某清于2021年4月26日12时许,在琼海市潭门镇富港街港达渔业有限公司以70元人民币的价格,从店主符某业(男,34岁,海南琼海人)处购买了一只法螺(约15厘米长,螺壳大部分为橘红色),然后在海鲜市场购买其他海鲜后,驾车返回昌江黎族自治县昌化镇,将其购买的法螺赠送给其朋友邹某壮。

随后邹某壮于4月27日将该法螺放入盘中清蒸。

烹饪好后,在其朋友协助下录制食用法螺视频。

5月6日,邹某壮将所录制视频发布在微博、抖音、B站等网络社交平台。

5月8日,琼海警方对涉嫌危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的犯罪嫌疑人吴某清、邹某壮、符某业等3人依法刑事拘留。

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侦查办理中。

美食博主食用二级保护动物被刑拘

美食博主食用二级保护动物被刑拘

法螺(学名:Charonia tritonis):也称大法螺。

贝壳大。壳高351.0毫米,壳宽170.0毫米。

螺层约10层。缝合线浅。螺旋部高,尖锥形,顶部常磨损。体螺层膨圆。

每层具宽大光滑的螺肋和纵肿肋,肋间有细肋。

缝合线下方的螺肋具结节突起。壳呈黄红色,具黄褐色或紫色鳞状花纹。

壳口卵圆形,内桔红色。外唇向外延伸,具成对齿肋和褐色条纹;内唇有褐色条纹的褶襞。前沟向背方弯曲。肉食性壳类。

法螺喜欢栖息在海藻繁茂的岩石和珊瑚礁上,过附着生活,喜欢吃海参和水螅。

多在春、夏季进行繁殖。主要分布于印度洋、新西兰、菲律宾、日本等地。列入《中国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名录》二级。

因为全球变暖和人为因素,已经造成很多海域的珊瑚白化死亡了,在海洋生态系中,珊瑚礁的生物多样性是最丰富的,它的天敌棘冠海星一天能吃掉约二平方公尺的珊瑚,它们会突然数百万只出现,几天就将珊瑚礁吃得面目全非,对珊瑚礁生态造成严重的破坏,法螺是棘冠海星的天敌,是珊瑚礁的保护神。

责任编辑:周晶晶 CN0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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