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酒泉一名班主任收取学生罚款,已被通报批评

新京报 2021-04-05 18:4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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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肃州区发布‍官微消息,4日,酒泉市肃州区教育局就“网上反映酒泉六中某班主任收取学生罚款等问题”作出回复。以下为全文:

近期,有个别家长和网民反映,酒泉六中初三某班班主任丁某某存在学生作业完成情况打卡罚款等问题。肃州区立即成立了由区教育局、区公安分局等相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调查组,对所反映问题进行了深入调查。

经调查,反映的问题确实存在,但网上所说收取罚款七、八万元的说法与事实不相符。2021年1月8日,有家长在家委会微信群中提议,为督促学生按时完成作业,寒假期间要求家长每天通过手机打卡发送学生作业完成和仰卧起坐情况,迟打卡一次罚款10元,不打卡一次罚款20元,罚款由家长委员会负责人以微信红包形式收取并保管,用于奖励成绩进步学生和购买班级用品。经调查核实,该班本学期寒假期间以微信红包形式共收取罚款820元,由家长委员会负责人保管,至调查时,没有使用。

调查组认为,丁某某同意并支持家长委员会向学生家长收取罚款,违反相关规定,造成不良影响。学校也存在管理不细致、不到位的问题。根据调查掌握的情况,已督促学校全面进行整改,责令酒泉第六中学督促该班家长委员会已退还820元罚款;同时依照相关规定,给予学校及班主任丁某某诫免谈话、通报批评、责令检查等处理。

下一步,我们将进一步加强师德师风教育和教师队伍建设,不断规范学校及教师教育教学行为。感谢家长和网民朋友对我区教育工作的关心支持和监督!

酒泉市肃州区教育局

2021年4月4日

责任编辑:孙启浩 CN0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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