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袭警罪”正式实施30天,北京有18人因袭警被捕

新京报 2021-03-30 14:27:56
A+ A-

》正式实施,将“袭警罪”作为新增罪名纳入刑法,这是我国首次对袭警行为单独设置法定刑。“袭警罪”正式施行以来,北京警方连续办理多起袭警案件。截至目前,检察机关已陆续批准逮捕18人。

3月1日,马某(男,47岁)与朋友在海淀区某饭店聚餐,其朋友因醉酒倒地不醒,群众拨打110报警求助。接报后,民警及时赶赴现场处置,其间马某与围观群众发生纠纷,民警遂进行调解,但马某拒不配合,并辱骂、推搡民警。后马某因涉嫌袭警罪被海淀公安分局刑事拘留。目前,检察机关已作出批准逮捕决定。

3月2日,陈某(男,26岁)在昌平区某房屋中介公司殴打他人。接报后,民警迅速赶赴现场处置,并将陈某带回派出所作进一步调查。陈某在派出所拒不配合工作,辱骂、殴打民警。后陈某因涉嫌袭警罪被昌平公安分局刑事拘留。目前,检察机关已作出批准逮捕决定。

3月7日,邢某(男,38岁)驾车至朝阳区管庄双桥东路铁道桥下时,遇交警检查,因车辆变造号牌害怕被查处,邢某遂驾车逃逸,并冲撞拦截警车,最终被民警成功拦截。后邢某因涉嫌袭警罪被朝阳公安分局刑事拘留。目前,检察机关已作出批准逮捕决定。

截至目前,检察机关已陆续批准逮捕18人。

北京警方提示,人民警察代表国家行使执法权,肩负打击破案、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社会稳定等重要职责。广大市民群众应理解、支持并积极配合民警执法执勤工作,警民携手共同维护法治权威、法律尊严。对于任何辱警、袭警违法犯罪行为,北京警方将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坚决依法予以打击。

校对危卓

点击查看全文(剩余0%)

热点新闻

精彩推荐

加载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