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议“家暴”警情单独列项,可让治理来得更精准

新京报 2021-03-05 13:58: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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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议“家暴”警情单独列项,可让治理来得更精准

▲资料图,图文无关。图/新京报网。

全国两会召开前夕,《反家庭暴力法》实施满5周年,反家暴也成为多位代表委员关注的热点。

据新京报报道,全国妇联今年将提交《关于公安机关设置反家暴工作专项统计的提案》,建议公安部门在110报警系统中将“家庭暴力”单独列项,加强警务综合信息系统建设,将家庭暴力告诫情况与110警情、行政、刑事案件进行关联统计,更准确反映家暴案件的真实发生情况,督促基层执法人员规范执法。

将“家暴”警情单独列项,不等于在报警热线中设立“家暴专线”。究其目的,是为了让家暴相关警情数据与档案更具系统性、规范性、完整性、统一性——而这,不乏现实意义。

现实中,女性在结婚或同居后遭遇家庭暴力的事件时有发生,仅仅最近几年被曝光并受到舆论关注的就有多起。就在去年,网红拉姆长期遭受家庭暴力最后被前夫纵火烧伤的悲剧,让人震惊之余也痛心不已。

然而,一方面是家暴的巨大危害,另一方面却是受各种因素影响,家暴被某些人忽视。在个别地方,即便是接警人员接到报警时,也会潜意识地将家暴视为家庭私事,不愿过度干预,这导致涉家暴案件的家暴认定率极低。

建议“家暴”警情单独列项,可让治理来得更精准

▲资料图,图文无关。图源影视剧。

从以往的家暴案例来看,由于家庭内部生活的封闭性、私密性,即便公权力介入,也难以有效搜集证据进而准确判定孰是孰非,以致于“清官难断家务事”,加之很多受害人没有取证意识,这些都导致对家暴的处理不尽如人意,对施暴者难以有效惩戒和规制,无法有效保护受害者。

在这种语境下,在报警系统中将“家庭暴力”单独列项并与行政、刑事案件进行关联的统计的做法,能够起到警示、提示作用,改变视家暴为家务事的错误观念,及时将处理家暴导入法治框架。

单独列项将让家庭暴力不再等同于一般治安案件,有助相关部门更加精准地了解家庭暴力的案发时间、诱因、频率、被害人伤情、伤害程度等信息。

当然,在报警系统中将“家庭暴力”单独列项后,公安机关也应建立健全后续配套制度。比如,在接到相应警情后,及时引导被害人搜集证据,并根据家庭暴力案件的特征、取证标准,收集证人证言、勘查现场、走访邻居等。尽最大限度还原事发经过,以便精准判定某个纠纷是否构成“家庭暴力”。

此外,还应构建信息共享、传导、联动机制。公安机关接到家庭暴力警情后,出警的同时应将信息传导至妇联、法律援助等组织,让被害人能够及时得到有效的心理抚慰、疏导,法律援助等帮助。

条件成熟时,不妨利用大数据技术搜集、梳理类案,归结、提炼“家暴”判定标准。譬如,针对被害人来不及取证、不会取证导致家暴认定率低的现状,不妨降低证据认定标准。如在“一对一”情况下,被害人称遭遇家暴、施暴者却矢口否认的,若是存在伤情且曾有多次报警记录,应倾向于认定家暴事实成立。

一言以蔽之,在报警系统统计中将“家庭暴力”单独列项的做法,对于预防、制止家庭暴力确有积极价值。这样一来,让人身保护令和临时庇护体系及时跟上,激活后续的救助保护体系,让被害人有技巧、有能力、有勇气向家暴说不,由此也能更具针对性。

□史洪举

责任编辑:卢书敏 CN0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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