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法:死缓二审案件一律开庭审理

新京报 2021-02-04 12:33: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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死刑案件,人命关天。今天(2月4日)《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解释》(以下简称《新刑诉法解释》)发布,其中明确死缓二审案件一律开庭审理。

最高法副院长李少平介绍,《新刑诉法解释》根据以审判为中心的要求,强化证据裁判原则,细化审理程序,确保庭审在查明事实、认定证据、保护诉权、公正裁判中发挥决定性作用,实现案件裁判的实体公正,提高司法公信力。

针对实践中有的案件证据材料移送不全的问题,《新刑诉法解释》规定,人民法院应当审查证明被告人有罪、无罪、罪重、罪轻的证据材料是否全部随案移送;未随案移送的,应当通知在指定时间内移送;经通知未移送的,人民法院应当根据在案证据对案件事实作出认定。这意味着,如果因为未移送证据,导致相关事实存疑的,应当按照有利于被告人的原则作出认定。

此外,《新刑诉法解释》明确死缓二审案件一律开庭审理。

李少平表示,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两审终审制、完善死刑案件审判程序、保证死刑案件质量,《新刑诉法解释》规定,被告人被判处死刑的上诉案件,包括死刑缓期二年执行的案件,第二审人民法院一律应当开庭审理;被判处死刑立即执行、死刑缓期二年执行的被告人没有上诉,同案的其他被告人上诉的案件,第二审人民法院也应当开庭审理。

新京报记者王俊

责任编辑:李平书 CN0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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