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4万辆超标电动车11月将禁用,刘峰代表:尽快建立回收机制

新京报 2021-01-25 14:05: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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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裴剑飞)到今年11月,北京市为期三年的“超标电动自行车”过渡期政策就将到期。届时,两百多万辆“超标车”将禁止上路行驶。如何合理处置这些车辆?如何避免废旧电池乱扔带来的环境危害?基于这些问题,今年两会,北京市人大代表刘峰带来了一项关于“加快推进临牌电动自行车处理”的建议,他认为,应尽快建立回收机制,避免环境污染,还可以采取以旧换新、折价回购、发放报废补贴等方式维护市民权益。

214万辆超标电动车11月将禁用,刘峰代表:尽快建立回收机制

北京市人大代表刘峰。新京报记者侯少卿摄

今年11月超标电动车将禁止上路

2018年11月1日,《北京市非机动车管理条例》正式实施,对符合国家标准的电动自行车实行产品目录制度。目录内的电动自行车,经登记上牌方可上道路行驶;目录外的电动自行车,须申领临时标识并按照相关规定悬挂,并设置了3年过渡期(2018年11月1日至2021年10月31日),过渡期满后,不得上道路行驶。

据了解,截至2019年4月30日超标电动自行车临时标识最后的申领时间,北京共发放了214万张电动车临时标识,这也就意味着,今年10月31日以后,将有214万辆临牌电动自行车无法在道路上行驶。“这么大量的电动自行车往何处去?处置不好将带来严重环境问题,并会出现大量的城市垃圾。”刘峰说。

经过调研走访,刘峰发现拥有“超标电动车”的市民,的确面临无处处理车辆和无法使用车辆的两难境地。“目前关于此类超标电动车的后续处理问题,暂未有部门出台相关管理办法,也没有面向市民群众的电动自行车回收机制。”刘峰说,经过他和一些正在使用临牌电动车的市民交流,大家的想法无非是两种,要么就是仍随意放在小区内,要么就是卖给那些废品回收站。

应尽快建立回收机制,避免环境污染

“回收、报废电动车的渠道的缺失,将直接导致大量车辆随意丢弃,变身城市垃圾,不仅影响市容市貌,而不规范的粗放式回收,甚至还可能会出现废旧电池翻新后回流到市场的情况。电动车电池的废弃还会对环境造成不可逆的重金属污染,甚至存在爆炸等安全隐患。”刘峰说,北京市214万辆超标电动车的后续处理问题,是重大民生问题,直接关系到广大群众切身利益和人身安全。

此外,刘峰认为,北京地区给予超标电动车3年的过渡期,从电动车使用寿命来看,过渡期结束后,电动车其实还能继续使用2至3年。“不少市民面对违规处罚存在侥幸心理,或将继续冒险使用电动车,这将加大交管部门执法负担,影响正常交通秩序,这也十分考验管理部门的智慧。”刘峰说。

“我们作为人大代表,责任是发现问题,提出建议,也希望相关职能部门应予以高度重视,尽快把相关制度落地。”刘峰建议,北京市应抓紧时间建立废旧电动车的回收机制,特别是要明确分类、无害化的处置方法。

除此之外,政府部门可以与合规电动自行车企业联动,面向此类具备临时牌照的“超标电动车”采取以旧换新、折价回购、发放报废补贴等方式,加快淘汰不符合新标准的车辆,同时推动新国标电动自行车的普及和落地,最大限度降低群众损失,将维护群众切身利益落实,保障老百姓安全合法上路。

新京报记者裴剑飞摄影记者侯少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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