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突发公共事件心理援助 司法部:研究《心理师法》制定必要性

新京报 2021-01-05 13:27: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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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王俊)新冠肺炎疫情发生后,人民群众心理健康值得关注。今年全国两会期间,有代表提出建立健全突发公共事件心理援助体系,日前,司法部对该建议回复称:将配合卫生健康委等部门及时总结试点工作经验,对制定《心理师法》的必要性进行研究。

该人大代表在建议中提出,当前突发公共事件心理援助体系的法律法规保障不够健全,建议完善《突发事件应对法》《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将心理援助纳入突发事件应急管理和心理精神健康促进工作,制定《心理师法》,为心理咨询师开展心理援助工作提供法律保障。

自2013年5月1日起施行的《精神卫生法》,设专章对开展心理健康促进和精神障碍预防作了规定,并专门规范了突发事件中的心理援助。该法第十四条规定,各级人民政府和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制定的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应当包括心理援助的内容;发生突发事件,履行统一领导职责或者组织处置突发事件的人民政府应当根据突发事件的具体情况,按照应急预案的规定,组织开展心理援助工作。

此外,《精神卫生法》第二十三条规定,心理咨询人员应当提高业务素质,遵守执业规范,为社会公众提供专业化的心理咨询服务;心理咨询人员不得从事心理治疗或者精神障碍的诊断、治疗;心理咨询人员发现接受咨询的人员可能患有精神障碍的,应当建议其到符合本法规定的医疗机构就诊;心理咨询人员应当尊重接受咨询人员的隐私,并为其保守秘密。《精神卫生法》的上述规定,明确了突发事件中心理援助的组织实施以及心理咨询人员参与心理援助的基本执业要求。

司法部回复称,根据全国人大常委会有关立法修法工作计划,目前《突发事件应对法》《传染病防治法》等法律的修订工作已经启动。在修法工作过程中,我们将积极配合卫生健康委、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等认真研究您的建议,进一步完善突发事件中心理援助的制度设计。

“此外,2018年卫生健康委等部门在全国部分地方启动了社会心理服务体系建设试点工作,我们将配合卫生健康委等部门及时总结试点工作经验,对制定《心理师法》的必要性进行研究。”

新京报记者王俊

责任编辑:周晶晶 CN0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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