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政府不能成为古建筑倒卖产业链的“买家”

新京报 2020-12-07 20:11: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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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方政府不能成为古建筑倒卖产业链的“买家”

▲资料图,图文无关。图片来自新京报网。

文|闵萧

12月7日,《经济参考报》发表的一篇起底“古建筑倒卖灰色产业链”的报道,让倒卖古建筑的灰色产业链再次浮现在公众面前。

报道称,有人贩卖古建筑构件或整座古建筑,其中不乏受保护的文物古建、历史建筑、传统建筑等,通过“整容”改头换面,实现异地迁建、跨省流通,并从中牟取暴利。

这其中,部分斥巨资造古城的地方政府也成了“买家”。古建筑离开自己的出生地,变得支离破碎,四处流浪,历史信息丢失,文化传承被“造假”混淆,身份不明,乡愁难觅。

古建文物被倒卖,并不算新现象。早在2014年就有媒体报道,“山西古建文物频遭盗卖,部分庙宇被整座卖掉”。近些年,社会的古建文物保护意识和相关制度建设都有明显进步,但从此次报道来看,古建筑倒卖灰色产业仍未消失。

报道中有几个细节,表明这条灰色产业链仍很“兴盛”:在山西万荣县某村,村民称“最多时村里有100多户人家做这个生意(涉足‘踩地皮’贩卖古建筑)”;倒卖者吴某自称,在太原有个收购古建筑构件的基地,占地100余亩,主要存放旧砖瓦;有古建公司,仅在一地就有九处基地堆放从各地收购来的古建筑,经过十余年发展,该公司最初十余个工人发展到现在800多个,培养了一批木匠,专门制作仿古产品、修复古建、给古建“整容”……

被倒卖的古建筑流向全国各地,在用处上也是五花八门。有的“变身”成私人宅邸、高端会所等,为私人老板装点门面;有的用于建造高端奢华酒店;还有的则是“配合”某些地方政府造古城、古街的“大手笔”。

有古建商称,其正在给东部某县打造古城项目,总规划1.8平方公里,总投资约38亿元。“根据协议,该古建商一期要拿出200多套老房子,已有五六十套搬了过去。

应该说,古建筑倒卖情况的出现,有着较复杂的成因。利益驱动自然无可回避,但倒卖“蔚然成风”并衍生出偷盗、非法破坏文物现象,更是古建筑保护网存在明显漏洞的必然后果。

据媒体在基层调查发现,即便是文物古建筑,标识牌(碑)的挂牌(竖碑)工作也远未全覆盖,更不用说一般性的历史建筑和传统建筑。

这意味着,部分具有保护价值的古建筑被排除在有效保护之外,其直接后果是导致对非法买卖乃至偷盗,都缺乏足够的外部约束。而不少历史建筑、传统建筑的产权不够明晰,也对有效保护形成了掣肘。

还需要警惕的是,一些地方政府热衷于造古镇、古街,壮大了文物古建及其构件的“买方市场”,客观上为倒卖之风推波助澜。

文物古建倒卖本就违法,部分地方政府却成为“买方”之一,这不仅放大了灰色市场的需求,也弱化了文物古建保护的严肃性和社会共识,释放了错误信号。

可以说,也只有地方政府真正告别对于文物古建的“叶公好龙”心态,从自我做起,对于倒卖古建说不,才能真正回归到纯粹的监督者角色上来。唯有如此,在保护制度的完善和实际投入上才有足够的动力。

有些人认为,一些古建筑在现实中由于缺乏足够的保护、修缮,面临坍塌的风险,与其任其“自生自灭”,被倒卖后充分利用,也未尝不是一种出路。

这种观点其实有点想当然。倒卖古建筑本就违法,何况任何古建筑都是特定历史环境的产物,这些古建筑及其构件被任意拆除、迁移、修补、搭配,其实就是个被破坏的过程,这不仅造成古建筑所蕴藏的历史信息丢失,也难免形成“真假难辨”的局面,最终损毁的恰恰是文物古建最本真的历史传承价值。这也是为何要警惕地方政府人为打造古镇古街的根本原因所在。

对文物古建的保护路径有千万条,但野蛮的非法倒卖、偷盗,绝不是真正的出路。在呼吁强化治理的同时,更要警惕为这样的违法行为涂抹上“正义”色彩。

文物古建倒卖现象折射出的,是文保网的漏洞。当这样的灰色产业链被媒体曝光摆到了台前,相应的治理——无论是针对倒卖、偷盗古建文物行为的打击,还是对症下药织密保护之网,都应该有切实而紧迫的行动。否则,一旦非法倒卖成势,对文物古建随意“整容”成风,再来保护就晚矣。

□闵萧

责任编辑:孙启浩 CN0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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