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矿事故连发 重庆市政府被约谈:伤亡惨重 影响恶劣

北京晚报 2020-12-07 08:30: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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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永川吊水洞煤矿事故致23死,煤矿事故连发,重庆市政府被约谈

据央视新闻报道,12月6日,根据《国务院安委会安全生产约谈实施办法(试行)》相关规定,国务院安委办对重庆市人民政府进行安全生产约谈。

此次约谈的主要目的是深刻认识重庆市煤矿安全面临的严峻形势,分析事故多发频发原因,采取有力措施,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国家煤矿安监局党组书记、局长黄玉治主约谈。

煤矿事故连发 重庆市政府被约谈

煤矿事故连发 重庆市政府被约谈

重庆永川区吊水洞煤矿“12·4”事故救援现场

约谈指出,重庆市在两个多月时间里,相继发生了松藻煤矿“9·27”重大火灾事故、吊水洞煤矿“12·4”重大事故,伤亡惨重,影响恶劣。事故暴露出一些煤矿企业安全发展理念树得不牢,主体责任不落实,风险排查不全面、研判不科学、防控不精准,隐患排查治理不到位,安全基层薄弱,监管监察质量不高等问题。

约谈要求,要统筹好发展和安全,深刻汲取事故教训,切实增强做好煤矿安全生产工作的政治自觉和行动自觉。要深化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全面开展煤矿安全生产大排查,严格规范精准监管监察执法,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

要坚定不移推动小煤矿关闭退出,加强关停技改煤矿安全监管,推动煤矿安全发展高质量发展。

新闻背景

9月27日0时许,重庆市綦江区重庆能源投资集团松藻煤矿发生一起重大火灾事故,造成16名矿工遇难、38名矿工受伤。

12月4日17时许,重庆市永川区停产关闭两个多月的吊水洞煤矿,因企业自行拆除井下设备发生事故,24人被困井下。

截至12月5日23时许,吊水洞煤矿事故被困人员经30多小时全力搜救,1人获救,23人遇难。

据当地应急部门介绍,吊水洞煤矿为高瓦斯矿井,始建于 1975 年,1998年转制为私营企业,目前年生产能力为 12 万吨。

此前,吊水洞煤矿曾于 2013年3月25日发生井下硫化氢中毒事故,造成 3人死亡、2 人受伤。

此前的9月27日,松藻煤矿发生一起重大火灾事故,造成16名矿工遇难、38名矿工受伤。

10月16日,国务院安委办约谈重庆市能源投资集团有限公司、重庆能投渝新能源有限公司、松藻煤矿主要负责人。

国家煤矿安监局党组成员、副局长李万疆主约谈。

当时约谈指出,松藻煤矿发生重大火灾事故,伤亡惨重、影响恶劣。

事故暴露出,重庆能投集团煤矿安全生产存在安全发展理念不牢,安全风险意识淡漠;安全管理层级多,责任层层下放、逐级弱化,官僚主义、形式主义严重;煤矿灾害严重,井下系统复杂,采掘头面多,安全管理严重滑坡;吸取事故教训不深刻,安全防范措施不落实;当地政府煤矿安全监管检查不严不实,监管监察执法效能不高等问题。

约谈强调,要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切实提高政治站位,牢固树立“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理念,切实吸取事故教训,坚决防范和遏制煤矿事故。

约谈要求,重庆能投集团要严格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认真组织开展一次思想作风大整顿,从根本上消除隐患,从根本上解决问题,扎实抓好煤矿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加大瓦斯、水、火等重大灾害治理力度,强化安全风险管控,确保各项安全责任制和各项安全管理制度落实到位。

重庆市监管监察部门要强化安全责任落实,认真落实“三个必须”的责任,严格规范精准执法,紧盯重大隐患整改,加大对煤矿企业“关键少数”的问责追责力度,通过严格执法倒逼企业主体责任落实。

重庆市要组织力量对重庆能投集团煤矿安全“开小灶”,推动问题整改落实,确保抓整改不放松、不达目的不放松。

当时,重庆市各相关部门,国家煤矿安监局机关司室负责人参加约谈。

在重庆市内,悲剧也并非第一次上演。在两个多月时间里,重庆市已相继发生了松藻煤矿“9·27”重大火灾事故、吊水洞煤矿“12·4”重大事故。

煤矿事故连发 重庆市政府被约谈:伤亡惨重 影响恶劣

煤矿事故连发 重庆市政府被约谈:伤亡惨重 影响恶劣

为此,12月6日下午,针对这两起煤矿重大事故,国务院安委办对重庆市政府负责人进行安全生产约谈,带领工作组在重庆指导吊水洞煤矿事故处置的应急管理部副部长、国家矿山安监局局长黄玉治主约谈。

约谈指出,这两起事故伤亡惨重,影响恶劣。要求全面深入开展煤矿安全生产大排查,持续深化专项整治三年行动,确保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

根据煤矿安全网、各煤矿安全监察分局网等公开报道,据不完全统计,今年上半年,全国煤矿企业共发生事故48起,死亡74人。

另据紧急视频会议透露,今年以来全国安全生产形势总体稳定,事故总量明显下降。但较大事故自4月份以来连续8个月上升,尤其是近期煤矿重大事故连续发生。

例如6月10日12点29分,陕西燎原煤业有限公司掘进工作面发生煤与瓦斯突出事故,井下七名人员全部遇难。

而临近年底,各地煤矿事故更牵动着人心。11月29日11时30分许,湖南省衡阳市耒阳市源江山煤矿发生透水事故,现场有人员被困,目前仍在全力搜救。

而在此前的11月2日21时左右,陕西紫阳县兴安煤矿主井井下发生塌方,也导致了两名矿工死亡。

为何煤矿事故如此多发?厦门大学中国能源政策研究院院长林伯强表示,煤矿出事故多主要是因为我国大大小小的煤矿多,只能尽可能避免,但想要完全没有事故是比较困难的。

加强监管监察

教授级高级工程师王永生曾在分析2019年煤矿事故原因时表示,干部职工的不安全行为是造成事故发生的主要原因,也是最根本原因。

他分析指出,2019年上半年因职工违章作业造成事故35起,伤亡68人,占上半年事故总起数的59%,占伤亡总人数的40%。因管理人员违章指挥造成事故5起,伤亡43人,占上半年事故总起数的9%,占伤亡总人数的25%。违章指挥和违章作业合计直接造成事故40起,伤亡111人,占上半年事故总起数的69%,占伤亡总人数的65%,是造成事故的主要原因。

“职工的违章作业危害现场作业人员的人身安全,是造成一般事故的根源。管理人员的违章指挥具有一定的隐蔽性、不可抗拒性和长期性潜伏性,一切较大及以上事故的起源根源都是由于管理人员的违章(长期)指挥所造成的,管理级别越高,违章指挥造成的事故等级越高、危害越大。”王永生指出。

面对历年事故的教训,今年年底安全生产工作仍是多个部门的重点任务。

今年11月27日,应急管理部发布了《煤矿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提出15个方面的煤矿重大事故隐患,包括超能力、超强度或者超定员组织生产;瓦斯超限作业;通风系统不完善、不可靠;有严重水患,未采取有效措施等。国家煤监局日前也印发了《关于全面深入开展煤矿安全生产大排查的通知》,决定组织对全国煤矿企业和正常生产建设煤矿开展安全生产大排查。

煤矿事故连发 重庆市政府被约谈:伤亡惨重 影响恶劣

煤矿事故连发 重庆市政府被约谈:伤亡惨重 影响恶劣

在此背景下,仍难以避免个别重大安全事故的发生。

对此,此次紧急会议强调,要严格执行《国务院关于预防煤矿生产安全事故的特别规定》,对乡镇政府所辖区域内发现非法煤矿、县级政府所辖区域内1个月发现2处或以上非法煤矿且没有采取有效制止措施的,提请上级机关对政府主要负责人及相关负责人给予处分。

同时,严格国有大矿系统性监管监察,严禁地方政府和上级公司违背规律超额下达产量指标,严格落实“八定”措施(定采掘头面数、定检维修作业点、定工作内容、定工作量、定入井人数、定组织方式、定安全规程措施、定安全管理责任),将董事长、总经理、矿长、实际控制人、总工程师等“五个关键人”履行安全职责情况及时向地方党委政府和国有资产、组织、纪检监察等部门通报,推动煤矿落实主体责任,科学规范组织生产。

此外,要严格停产关闭整顿矿井管控措施,严防明停暗开、日停夜开;严格实施重大隐患整改销号制度,加强对隐患整改情况的监督检查,建立健全重大事故隐患治理督办制度和矿山安全举报奖励制度、线人制度等,切实解决执法不精准、重大隐患长期得不到解决的问题。

开展智能化煤矿建设

如何才能从源头解决煤矿事故频发的现状?12月3日,国家能源局、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发布《关于开展首批智能化示范煤矿建设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提出推动智能化技术与煤炭产业融合发展,提升煤矿智能化和本质安全水平,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

智能化示范煤矿名单中包括智能化升级改造和新(改扩)建智能化煤矿项目,涉及内蒙古、山西、陕西、贵州等地的多家煤矿,不乏华能、华电、大唐等煤电大型企业。

根据《通知》,试点单位将促进煤炭开采方式由炮采、普采和综采向智采变革。煤矿企业要做好智能化示范煤矿建设的人、财、物保障;建立与智能化装备制造企业、智能化技术服务单位之间的合作推进长效机制。

对此,林伯强表示,“智能化煤矿建设肯定是有好处的,可以让尽可能少的人在矿井里工作。

但是煤矿的安全和效益之间会存在矛盾,保障安全意味着更多的投入,所以这就是为什么大煤矿的安全情况会好一些,小煤矿的情况会差一些。

大的煤矿可能比较有资金实力,小煤矿要实现这些就比较困难。”他建议,“把小的煤矿关掉,把大的煤矿整合,是有利于智能化发展的。”

智能化煤矿建设是否会影响煤矿工人就业?林伯强表示,“完全智能化可能性不大,智能化的进程过程当中肯定是工人越来越少,但如果这是一个缓慢的过程的话,那么,在转型的过程中,煤矿工人就业的问题应该是可以逐步解决的。”

新闻背景

2018年2月,《国务院安委会安全生产约谈实施办法(试行)》印发。《办法》称,发生特别重大事故或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安全生产重大决策部署不坚决、不到位的,由国务院安委会主任或副主任约谈省级人民政府主要负责人。

发生重大事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负责人或国务院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负责人约谈省级人民政府分管负责人:(一)30日内发生2起的;(二)6个月内发生3起的;(三)性质严重、社会影响恶劣的;(四)事故应急处置不力,致使事故危害扩大,死亡人数达到重大事故的;(五)重大事故未按要求完成调查的,或未落实责任追究、防范和整改措施的;(六)其他需要约谈的情形。

安全生产工作不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负责人或国务院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负责人或指定其内设司局主要负责人约谈市(州)人民政府主要负责人:(一)发生重大事故或6个月内发生3起较大事故的;(二)发生性质严重、社会影响恶劣较大事故的;(三)事故应急处置不力,致使事故危害扩大,死亡人数达到较大事故的;(四)国务院安委会督办的较大事故,未按要求完成调查的,或未落实责任追究、防范和整改措施的;(五)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督办的重大事故隐患,未按要求完成整改的;(六)其他需要约谈的情形。

国务院安委会进行的约谈,由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提出建议,报国务院领导同志审定后,启动约谈程序;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进行的约谈,由国务院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按工作职责提出建议,报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主要负责人审定后,启动约谈程序;国务院安委会成员单位进行的约谈,由本部门有关内设机构提出建议,报本部门分管负责人批准后,抄送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启动约谈程序。

被约谈方应根据约谈事由准备书面材料,主要包括基本情况、原因分析、主要教训以及采取的整改措施等。

被约谈方为省级人民政府的,省级人民政府主要或分管负责人及其有关部门主要负责人、市(州)人民政府主要负责人和分管负责人等接受约谈。视情要求有关企业主要负责人接受约谈。被约谈方为市(州)人民政府的,市(州)人民政府主要负责人和分管负责人及其有关部门主要负责人、省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负责人等接受约谈。视情要求有关企业主要负责人接受约谈。

被约谈方应当在约定的时限内将整改措施落实情况书面报约谈方,约谈方对照审核,必要时可进行现场核查;落实整改措施不力,连续发生事故的,由约谈方给予通报,并抄送被约谈方的上一级监察机关,依法依规严肃处理。约谈方根据政务公开的要求及时向社会公开约谈情况,接受社会监督。

责任编辑:周晶晶 CN0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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