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话中国网络空间研究院副院长:疫情给中国互联网带来重大改变

新京报 2020-11-23 21:00: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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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京报快讯(记者 许雯)11月23日,世界互联网大会·互联网发展论坛在浙江乌镇举行。中国网络空间研究院副院长李欲晓接受新京报记者采访时表示,疫情给中国互联网发展带来了多方面重大改变。

新京报:这次疫情给中国互联网发展带来了哪些重大改变?

李欲晓:首先,互联网和经济、社会全方位的渗透融合已经是不可逆的状态,尤其是疫情导致的社交疏离对网络功能的需求极大提升。

其次,疫情当中客观上让非疫情状态下不会使用的应用得到广泛应用,包括大数据、云计算,实际上给这些新技术的普及应用带来了机会,这种普及和应用有机会让互联网发展“上台阶”。

另外,数字经济在国家经济社会发展和国内生产总值中发挥的作用越来越大,2019年我国数字经济占GDP比重达36.2%,较前年的34.8%提升了1.4个百分点,未来数字经济一定会发挥更大作用,所以必须系统地推动发展,这为互联网发展提供了极大空间。

新京报:今年以来,新冠肺炎疫情全球蔓延、国际形势深刻变革,面对这些新变化,中国互联网发展建设进程如何?是否受到影响?

李欲晓:2020年,在中国和世界的发展进程中都将是不平凡的一年。中国不断加快网络基础设施建设,5G网络、数据中心等新型基础设施建设发展迅速,目前全国已建成5G基站超过48万个。

网络信息技术自主可控技术能力逐步增强,5G、操作系统等技术取得突破,人工智能专利申请数量首次超越美国,成为世界第一。数字经济蓬勃发展,产业数字化和数字产业化规模不断扩大,数字经济的总量规模和增长速度位居世界前列,规模为35.8万亿元。信息惠民数字化智能化不断提升,网络扶贫成效显著,“健康码”、“通信大数据行程卡”等政务服务助力疫情防控取得重大战略性成果。

网络内容繁荣发展,网络直播等新业态爆发式增长,满足疫情期间网民生活需求,截至2020年6月,网络直播用户规模达5.62亿。网络安全威胁复杂多变,中国不断完善顶层设计,扩大网络安全产业规模,规模达500亿-600亿,网络安全保障能力稳步提升。

网络空间法治建设进程加快,《民法典》出台,《数据安全法》《个人信息保护法》等重要基础性立法取得重要进展,网络生态治理成效显著。

网络空间国际交流合作不断深化,为全球抗疫提供有效支撑,不断创新国际合作与交流的形式和方式,元首网络外交成为常态。一年来,中国不断向世界展示互联网发展的中国担当和中国贡献。

新京报:今年“双十一”前夕,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发布《关于平台经济领域的反垄断指南(征求意见稿)》,互联网平台领域有望结束十余年的反垄断监管空白。为什么此时出台这样一部指南?

李欲晓:中国互联网正迎来快速发展。从1994年中国正式接入国际互联网算起,差不多一个月增加300万网络用户,今年中国网民规模达到9.4亿,相当于疫情期间一个月增长1000万网络用户,而且大部分都是智能手机用户。过去,互联网意味着先进科技的新工具,之后互联网成为内容生产和媒体融合的新载体,再后来互联网是为社会公众提供信息服务的新平台,现在互联网已经变成经济社会的组成部分和重要基础设施。这是一个演进的过程,与之相应,对互联网相关的社会治理进程也在逐渐深化。

近年来,《网络安全法》《电子商务法》相继颁布实施,这是社会规则建立、社会体系化建设逐步成熟的体现。正在征求意见的反垄断指南也是如此,当前企业、平台、信息服务提供者的作用越来越大,例如平台汇集的数据越来越多,他们承担了更多的社会责任。我始终认为,互联网服务业者拥有的数据资源数量和应当承担的社会责任是成正比的。

数字经济发展到今天,需要更多思考如何让互联网平台在今后的发展中既充当信息化建设的主体,又继续和国民经济、社会发展更好地融合,这需要在制度环境、社会参与、企业责任等方面形成更好的协同,这也是国家和社会面对网络空间逐步成熟的过程。

责任编辑:孙启浩 CN0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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