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通报女子不孕被虐致死案:撤销原判 发回重审

北京晚报 2020-11-19 10:55: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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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最新进展!法院通报女子不孕被虐致死案,当事人表哥曾发声

11月17日,山东禹城市人民法院官方微博通报关于被告人张吉林、刘兰英、张丙涉嫌犯虐待罪一案有关情况。

被告人张吉林、刘兰英、张丙(曾用名张凯)涉嫌犯虐待罪一案,我院于2020年1月22日作出一审判决。

刑事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杨某(被害人方某洋之母)不服一审判决提起上诉。

德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裁定撤销原判,发回我院重审。

我院已依法另行组成合议庭,拟于近日公开开庭审理该案。

我院将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严格依法公正审理此案,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法院通报女子不孕被虐致死案

法院通报女子不孕被虐致死案

据山东商报稍早前报道,自2018年7月,1997年出生在德州方庄村女孩方某洋因不能怀孕,被丈夫、公婆虐待,2019年1月31日方某洋被虐待致死。

方某洋多次受到丈夫、公婆的殴打,包括用棍子打其头部、肩膀和腿部;拽其肩膀致其头部、膝盖和手磕到地面;用木棍打方某洋的后背、腿部、臀部并让其罚站等。

据方某洋的表哥谢树雷介绍,妹妹方某洋出嫁时160多斤,被殴打致死时只有60多斤。

2020年1月22日,禹城市人民法院一审判决称,鉴于被告人归案后均能如实供述犯罪事实,并且自愿预交赔偿金人民币5万元,决定从轻处罚。

张某林犯虐待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

刘某英犯虐待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二个月。被告人张某犯虐待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缓刑三年。
判决下达后,方某洋家属认为量刑明显畸轻,三被告人均构成虐待罪,但是原一审被告人张某林、刘某英同时构成故意伤害罪,二人应当数罪并罚。

其家属向德州中院上诉后,德州中院裁定发回禹城法院重新审判。
方某洋家属的代理律师张金武认为,三被告人虐待行为持续时间长、手段残忍、性质恶劣,在周边村镇产生了极其恶劣的影响,并且三被告人没有任何悔罪表现,应依法严惩。
11月16日,方某洋的表哥谢树雷告诉山东商报·速豹新闻网记者,妹妹方某洋出嫁时160多斤,被殴打致死时,只有60多斤。“至今,对方也没有道歉。”

责任编辑:周晶晶 CN0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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