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方通报鲍毓明涉性侵案:性侵不成立 养女年龄造假

中国长安网 2020-09-17 15:17: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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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重磅来了!鲍某某#律师涉嫌性侵养女案调查结果#)

【重磅来了!鲍某某#律师涉嫌性侵养女案调查结果#】今日,最高检、公安部联合督导组通报:①女方并非未成年人,真实年龄已22周岁。见鲍某某时年满18周岁。②两人实际同居,现有证据不能证实鲍某某的行为构成性侵犯罪。③鲍某某明知不符合“收养”条件,自认为韩某某是未成年,仍以“收养”为名与她交往且发生性关系,严重违背社会伦理道德和公序良俗,应当受社会谴责!④基层公安办案不规范,责成整改!⑤违规变更年龄,严肃处理!

此前报道:

鲍毓明性侵案养女否认恋爱关系:2015年底就被性侵

4月15日,新京报对话当事双方。被指控男子鲍某某称,他于2015年接触到当时14岁的小可(化名),想收养但无法办收养手续。2017年下半年,他和小可日久生情,确立恋爱关系,并发生关系,还带她见过父母。小可则坚称,她和鲍某某并非恋爱关系,她在2015年年底就被性侵,遭到控制,被迫看色情视频。4月13日,最高检及公安部已派出联合督导组,赶赴山东对该案办理工作进行督导。目前,小可再接受警方调查取证,鲍某某取保候审中。

鲍毓明抛出"聊天记录"女孩:QQ是他的性侵是事实

4月11日,“被指性侵养女”事件当事人鲍毓明的一位中间人向澎湃新闻发来书面回应,并附带9段手机录频。这些录屏记录了从2016年至2017年两年多时间,疑似与“养女”小芳(化名)聊天记录。

聊天记录中,“小芳”多次提到“亲爱的”、“结婚”等内容亲密内容,“小芳”还提到让鲍毓明等她两年,二人还约定去拍婚纱照。不过该聊天记录真实性尚待确认。

小芳还表示,她使用的QQ号是鲍毓明用他的身份信息注册的,他知道密码,此前经常登录小芳使用的QQ号检查聊天记录等信息,不排除鲍毓明“自己跟自己对话”。小芳称,以上信息她都向公安机关作出过说明。

据《南风窗》报道,在警方的促使之下,鲍毓明曾给小芳写了一封保证书。保证书中写道:“给我现在的女儿,和未来的妻子。”

女孩称被鲍毓明多次威胁恐吓鲍某某:她们的悲惨故事没实话

当事女孩小可告诉新京报,鲍某某不让她乱讲发生性关系的事情,“不仅说我妈会被杀害,和任何人讲这件事,他都会找人杀了”。鲍某某回应认为对方胡编乱造,“她们的悲惨故事没实话”。而鲍某某接受媒体采访时曾表示,他和小可不是养父女关系。对于两人到底什么关系,鲍某某没有向记者回应。目前,最高人民检察院已与公安部组成联合督导组,赴山东督导案件办理工作。

责任编辑:苖玉轩 CN07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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