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配工作23年未等到通知女子发声:不知道哭过多少次

华商网 2020-08-22 21:00:25
A+ A-

(原标题:华商连线|23年前被分配工作至今未等到通知女子多年申诉无果)

内蒙古一女子中专毕业后面临分配工作,相关部门让她回家等上班通知,女子等了23年也没等到。女子通过查询发现,早在1997年,她已被分配到当地一家乡镇卫生院工作,2000年转正、工资定级。当事人包宏芳很纳闷:到底是谁把她的工作弄丢了?

分配工作23年未等到通知女子发声:不知道哭过多少次

中专毕业被分配工作

等了23年未等到上班通知

包宏芳是内蒙古自治区乌兰察布市兴和县人,1974年10月生。8月20日下午,她接受华商报记者采访时说,她的父母是普普通通的农民,一家人希望她通过高考改变命运。1993年7月,她参加了当年的全国统一高考,之后被内蒙古自治区伊克昭盟(2001年4月改名鄂尔多斯市)卫生学校录取,专业是妇幼医士专业。

“我们当时还是‘统招统分’。”在伊克昭盟卫生学校就读三年后,包宏芳拿到了中专文凭。按照当时政策,1996年7月,包宏芳被派遣到乌兰察布市劳动人事局,随后被派遣到兴和县劳动人事局报到。1997年8月,兴和县劳动人事局告诉包宏芳,她被分到兴和县卫生局(现卫健委)工作,当时一起分配的毕业生有38人。“我到兴和县卫生局询问报到事宜,当时的卫生局薛局长告诉我,手续已接收,让我回去等上班通知。”包宏芳没想到,这一等就是23年。“期间我多次去询问什么时候可以上班,答复都是让我再等等。”

17年后发现“已工作”

工资定的是二级

上班通知一年一年地等,但包宏芳的正常生活不能等。

在兴和县老家等了几年后,包宏芳为了生活于2004年到北京,利用在卫校学到的医学知识开了一家小药店。生活虽然有了着落,但包宏芳一直惦记着自己在老家被分配工作的事,一直在等兴和县卫生局的上班通知。每年回老家探亲,包宏芳也会去相关部门询问,但一直没有消息。

2014年,包宏芳听到兴和县安排了一批以前的毕业生,“我以为这次有我,就再次询问兴和县卫生局负责人。”和以往一样,包宏芳得到的仍然是否定答案。包宏芳急了,如果事情再不解决,她可能永远都没机会了。包宏芳从北京赶回老家兴和,去查找当年的派遣报到手续及人事档案。“当时兴和县卫生局负责人称,当年管理档案的人员已退休死亡,我的档案找不到了,相关手续无从查证。”获悉此情况后,包宏芳气愤不已,开始向各级政府反映此事。

几经周折,包宏芳从乌兰察布市劳动人事局找到了当年的派遣证,复印后交到兴和县人事局。这时,人事局相关负责人说包宏芳丢失的档案已找到。

从兴和县人事局提供的档案中,包宏芳看到,她于1997年7月24日被分配到兴和县卫生局下属的乡镇卫生院工作,2000年5月17日,相关部门为她办理了转正定级。“工资定的是二级,含基本工资和津贴。”

包宏芳很疑惑,自己根本没上班,何来工资定级表?为此,她再次到兴和县卫生局了解情况。“当时县卫生局一位女工作人员说,你就是包宏芳,你不是在县卫校上班吗?”包宏芳停了后很吃惊,就问该工作人员是怎么知道的,该工作人员称,她之前在县卫校上过班。

分配工作23年未等到通知女子发声:不知道哭过多少次

起诉县卫生局劳动人事局

“已过诉讼时效”未立案

怀疑自己被别人顶替,包宏芳立即前往兴和县人事局、信访局了解、反映情况,后来又找到兴和县卫校负责人了解情况。卫校负责人称,卫校当年确实有个叫包宏芳的,他曾经听学校出纳说过做过包宏芳的工资表,时任会计可以证实此事。

“为了此事,我一直在反映,一直在等待。”包宏芳说,在维权、反映问题的路上,她不知道哭过多少次,“我觉得自己太难了”。

2017年10月,包宏芳向兴和县人民法院递交了行政起诉状,将兴和县卫生局、兴和县劳动人事局起诉到法院,请求法院判令县卫生局按照县劳动人事局的相关文件为她落实工作,并按照法律规定为她评定职称及职务;要求兴和县卫生局、县劳动人事局在乌兰察布市党报、电视台向她赔礼道歉;请求法院依法判令兴和县卫生局、劳动人事局赔偿1997年至2017年的工资损失、五险一金损失共计173万余元;请求法院判令兴和县卫生局、劳动人事局赔偿交通费、误工费、职务工资及职称工资浮动损失、精神抚慰金共计87万余元。申请赔偿总额共计260万余元。

包宏芳说,兴和县法院没有向她送达立案通知书,而是以口头方式通知她已过诉讼时效。“我咨询了相关律师,律师认为法院应该立案。”

分配工作23年未等到通知女子发声:不知道哭过多少次

申请复议被驳回

当地准备开联席会议研究

2019年9月16日,包宏芳向兴和县人民政府提出了行政复议,请求对原行政行为的合法性和适当性进行审查和裁决,确认兴和县人社局、卫健委的行政行为违法,停止侵害。

在行政复议中,包宏芳怀疑“假包宏芳”以她的名义申请使用了她的卫校档案,获得了医师资格,窃取了她的工资保险等待遇……兴和县人民政府审理查明:兴和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于1997年7月24日将包宏芳分配到卫生局下属的乡镇卫生院工作,且在2000年5月转正定级;兴和县卫健委在答复函件中提供的证据证明2000年已将包宏芳分配到卫校工作,但在2007年卫校被撤销前职工名单中没有包宏芳。2008年兴和县卫校被撤销后人员被调往兴和县卫生局培训中心工作,职工名单中没有包宏芳。2019年现兴和县卫健委职工名单中没有包宏芳,不存在包宏芳所说的“假包宏芳”以包宏芳名义继续工作一事,兴和县团结乡卫生院职工人员中并没有包宏芳,兴和县人社局、卫健委等部门没有对包宏芳作出过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具体行为,且不存在包宏芳所说的“假包宏芳”。2019年12月9日,兴和县人民政府驳回了包宏芳的行政复议申请。

近日,包宏芳的事情经媒体报道后,兴和县相关部门证实,包宏芳反映基本属实。至于包宏芳为何未在兴和县卫生局下属的乡镇卫生院上过班,但2000年却有转正定级一事,相关负责人接受媒体采访时称对此不清楚。目前,包宏芳所反映的问题,县里准备开党政联席会议研究此事,目前列上议事日程。8月20日下午,包宏芳说,她尚未接到兴和县相关部门就此事与她联系,“希望事件早日解决”。

8月20日晚,针对有媒体报道兴和县委宣传部负责人就包宏芳一事作回应时称,“不存在顶替问题,当年乡镇卫生院没有工资,包宏芳没来上班”一说,包宏芳及其家属告诉华商报记者,他们对此说法不接受。“一是我们一直没接到通知,根本不知道去哪里上班,二是当年只要是国家正式分配的正规单位,不可能没有工资。”他们希望相关部门拿出诚意,积极和他们协商解决问题的办法。

责任编辑:孙启浩 CN037
点击查看全文(剩余0%)

热点新闻

精彩推荐

加载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