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袭警暴徒中枪后还想申请法律援助,被拒了

观察者网 2020-08-15 07:47:43
A+ A-

(原标题:袭警暴徒中枪后还想申请法律援助,香港法援署拒绝:警方武力合理)

【文/观察者网王恺雯】去年香港“修例风波”其间,一名18岁的暴徒曾志健因袭警被警方开枪打伤。他其后入禀法院,提出人身伤害索偿,并申请法律援助。香港法援署8月14日回信,表明拒绝其法援申请,强调警方武力合理。

据香港“东网”报道,法援署在信中指出,曾志健未能证明有合理理由提出诉讼,在考虑所有证据后,认为“警方于相关时间向你所使用的武力是合理的”,故拒绝其法援申请。

报道称,曾志健对法援署拒绝其申请感到“失望和愤怒”,将就此向香港高等法院作出上诉。

香港法援署在回复“东网”查询时指出,不能就任何个案提供资料,但根据《法律援助条例》,申请人必须同时通过经济审查及案情审查,方可获批法援。法援署在进行案情审查时,会考虑案件的背景、现有证据和适用于该案件的法律原则,以决定应否批出法援。

去年10月1日,一伙黑衣暴徒在香港荃湾街头手持铁棍、尖头雨伞等围殴一名警员。另一警员上前喝止反被曾志健持铁管状武器袭击,警员被迫开枪,击中其左胸。

当天暴徒曾追打围殴一名警员警方记者会片段

香港警方在YouTube账号介绍这起案件表示,警方使用枪械的目的是为了“制服”,要施袭者停止暴力袭击。就当时情况而言,施袭者在非常近的距离攻击持枪警员,持枪警员背靠大厦,上方有大量民居,向天开枪并非切实可行。

警员开枪前,暴徒持铁管状武器袭击警员警方记者会片段

此外,警方还指出,开枪的距离不是警察可以选择。当时警务人员先是持枪上前,以枪指向施袭者尝试制止事件。但施袭者即使见到有警员持枪,亦无停止攻击,反而冲上前用铁管打持枪警员的手。

曾志健其后被控一项暴动罪及两项袭警罪,目前案件尚未有结果。

去年此案发生后,全国政协副主席梁振英曾致信曾志健就读的荃湾公立何传耀纪念中学,敦促校方革除学生暴徒学籍。然而,该校法团校董会10月5日发声明,不但声称“绝不会离他(中枪学生)而去”,更指责警方“违规及越权的暴力”,要社会接纳施暴学生。

对此新华社评论道,这样颠倒黑白的荒谬逻辑让人错愕,更让人痛心。评论指出,这样的逻辑,不禁让人们警惕当前香港部分为师者出现了严重导向偏差;这样的纵容和错误的观点,是对青少年最大的伤害。

推荐阅读

涉嫌协助刺伤警员的暴徒逃离香港7人被港警拘捕

(观察者网讯)7月1日在香港街头拔刀刺伤警察的暴徒黄某,翌日凌晨在即将起飞的航班上被捕。香港警方10日表示,已就此案拘捕7人,涉嫌帮助黄某逃离香港。其中有人已经帮黄某买好回程票,但目的地是台湾。

据香港警方脸书(Facebook)账号消息,警方10日中午举行记者会,商业罪案调查科高级警司游健雄表示,警方9日以“协助罪犯”罪名拘捕5男2女,年龄介于24至71岁,他们涉嫌在伤人案发生后,协助施袭者前往机场,意图乘坐航班离境及逃避警方的拘捕行动。

警方透露,被捕7人中包括黄某的女友,他们提供的协助包括帮助其购买机票、提供交通工具、陪同他去机场以及提供消息帮助他逃避警方拘捕等,还有嫌犯帮助黄某购买了经香港前往台湾的回程票。

此外,事发当日,黄某曾经回家拿取个人物品,之后乘私家车前往机场。

警方查获一批信用卡、交通卡等图源:东网

警方表示,案件仍在调查中,有关人士正被扣查,警方不排除还有其他人士被捕。警方呼吁市民不要向罪犯提供协助,触犯“协助罪犯”最高刑罚可被判监禁10年。

7月1日,乱港分子在香港铜锣湾及湾仔一带聚集,当天下午约4时,香港警方在高士威道附近进行拘捕行动,一名警员尝试制服一名疑犯期间,遇到其强烈挣扎及反抗,并遭多名暴徒以手、利器及雨伞等袭击,左上臂被刺伤。

刺伤警员的黄某随即逃离现场,虽然他行凶时戴黑色口罩,但眼、耳和额头都被媒体清楚拍摄到。他很快从网上得知自己身份泄露,于是联络女友,透露潜逃英国的计划,并返回住所拿护照。

嫌犯逃跑路线图源:香港文汇报

2日凌晨,香港警方在即将起飞前往伦敦的航班上拘捕黄某。黄某目前被指控一项意图伤人罪,已于7月3日提堂。庭上被告辩方提出保释申请,声称被告当日并非潜逃,而是打算到英国“开阔眼界”,他已通过女友购买回程机票。

被告辩方提出以2万港元申请被告保释,并交出所有旅游证件等条件。不过裁判官最终决定拒绝保释申请,被告要还柙(继续羁押)至8月24日再提堂。

责任编辑:苖玉轩 CN074
点击查看全文(剩余0%)

热点新闻

精彩推荐

加载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