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朋友圈骂人晒照片 被判不屏蔽人发文道歉10天

央视新闻 2020-08-12 07:56: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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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朋友圈骂人还晒照片?他被判在朋友圈道歉10天,不屏蔽人那种→)

如今,很多人会在朋友圈晒日常、诉烦恼、发表言论

近日,一个关于“朋友圈”的话题,引发网友热议↓↓↓

事件起因是:李某多次在朋友圈公开发布侮辱、诽谤张某的言论,张某将李某告上法院。

近日,法院判决出来了,

李某去朋友圈道歉,

道歉内容至少保留10天。

为泄愤发布侮辱诽谤性语言

因为业务发展需要,张某将公司的洗车精洗美容业务承包给李某,后双方在合作中出现了矛盾。2019年6月16日—17日,为泄愤,李某相继在自己朋友圈发布了对张某涉及侮辱性、诽谤性语言, 

其中一条还贴出了张某的照片。

△李某在朋友圈发布侮辱、诽谤张某的言论。

李某发布的朋友圈对微信号内所有好友公开显示,发布该朋友圈时他的好友人数有七百人左右。

法院判决:

公开道歉,道歉内容保留10天

张某发现后,认为李某的行为有损自己的名誉和人格尊严,于是将他起诉至法院,要求删除发布的信息并在朋友圈公开赔礼道歉,赔偿精神损害抚慰金1万元。近日,浙江温州市瓯海区人民法院三溪法庭依法宣判这起侵害名誉权纠纷,判决李某 以不屏蔽任何人的方式 公开发布微信朋友圈向张某赔礼道歉、消除影响、恢复名誉, 发布的道歉内容至少保留十日。

△2020年8月7日,李某在朋友圈发布道歉消息。

网友:网络戾气必须治理

对于法院的判决结果,网友纷纷表示支持。

“判得好!网络戾气必须治理”

“网络不是不法之地”

“现在的判决真是与时俱进”

“期待一个更文明的网络环境”

朋友圈骂人,被判罚款1000元

类似情况并不是第一次出现。今年7月,广东惠州惠东县人民法院通报。一女子在微信朋友圈辱骂前男友,法院判决该女子在朋友圈发道歉信息并保留七天。

2019年,重庆男子皮某先后两次在微信朋友圈对柳某进行谩骂,并配上柳某照片。经法院审理,皮某行为已构成名誉侵权,皮某被判处立即删除不当言论,并赔偿精神损害抚慰金1000元。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名誉权案件若干问题的解答》第七条,以书面或口头形式辱骂或者诽谤他人、损害他人名誉的,应认定为侵害他人名誉权,对未经他人同意擅自公布他人的隐私材料或以书面、口头形式宣扬他人隐私,致他人名誉受到损害的,按照侵害他人名誉权处理。

本文来源丨央视新闻综合瓯海法院微信公众号、楚天都市报、中国青年报

责任编辑:苖玉轩 CN07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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