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新积分落户政策发布

北京日报 2020-07-17 09:20: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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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北京新版积分落户政策今起发布实施,优化6项具体指标操作

记者从北京市发展改革委和人社局获悉,新版《北京市积分落户管理办法》和《北京市积分落户操作管理细则》已完成修订,于7月16日发布。

7月17日起,北京市2020年度积分落户工作将正式启动。

北京新积分落户政策发布

北京新积分落户政策发布

新版的北京市积分落户政策,保持总体稳定,仍为12项条款。

包括积分落户目标原则、资格条件、指标体系、基本流程和法律法规等内容,维持“四项资格条件+2项基础指标+7项导向指标”政策框架不变,主要对6项导向指标在操作层面进行了调整优化。

新的政策保持了连续性稳定性,更加突出面向普通劳动者的政策导向。

在具体内容上,堵塞了试行政策操作漏洞,更加突出公平公正。

在分值设置上,调整为梯度赋分,平滑分值差距,更加突出科学精细。

新版政策精简优化职住区域、纳税、创新创业等指标内容,落实国家改革要求,确保了社保和居住指标权重占比在60%以上。

同时,立足首都城市战略定位和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对部分指标进行了优化调整,更加注重考量个人对城市发展的综合贡献。

根据北京市发改委相关负责人介绍,今年积分落户规模保持稳定,根据北京市常住人口变化情况,统筹考虑城市发展需要,择机适度扩大年度落户规模。同时积极研究提升长期在京稳定就业居住人员的公共服务保障水平。

优化6项具体指标操作

鉴于社会对导向指标调整的呼声最高,本轮调整主要针对6项指标展开,具体包括:

· 教育背景指标对只取得学历或学位人员可积分的内容,明确了就学期间社保及居住分值保养规则,进一步体现就学、就业起点公平。

· 职住区域指标将计分年限由2017年1月1日(试行政策发布之年)调整为2018年1月1日(试行政策正式实施之年),明确此后在本市城六区之外其他行政区自有住所居住(或工作并居住),且取得落户资格后在该自有住所落户的予以积分,强化了首都人口和功能布局调整的导向。

· 创新创业指标精简了关于申请人任职年限、工资收入等加分内容,同时考虑城市发展需求,对获得一定股权类现金融资的国家高新技术企业或科技型中小企业持股人员予以加分。

北京新积分落户政策发布

北京新积分落户政策发布

此外,在《操作管理细则》中,优化了创新创业指标中部分奖项内容,扩大了职业技能竞赛获奖人员的加分范围。

· 纳税指标精简了申请人在京投资企业按照出资比例纳税可获得加分的内容,同时进一步倡导持续稳定纳税的政策导向,并考虑申请人年度纳税额度存在一定波动的实际情况,调整为申请人近三年连续纳税,个人所得税纳税额每1年在10万元及以上的,加2分,最高加6分,平滑了分值差距。

· 年龄指标调整为梯度赋分,在45周岁以上的,每增加1岁(含不满1岁)少加4分,避免了分值“断崖式”下降。

· 明确了涉税违法行为、守法记录指标行政拘留处罚的扣分时限均为“近5年”,避免一旦违法、终身受罚。

北京积分落户新政会促使更多人搬到郊区?

记者发现,与试行政策相比,新版政策主要在教育背景、职住区域、创新创业、纳税、年龄、守法记录等六个导向指标及操作层面进行了调整优化。

例如,教育背景指标增加了对只取得学历或学位人员可积分的内容,明确了就学期间社保及居住分值扣减规则,进一步体现就学、就业起点公平;创新创业指标精简了关于申请人任职年限、工资收入等加分内容,同时考虑城市发展需求,对获得一定股权类现金融资的国家高新技术企业或科技型中小企业持股人员予以加分。

此外,新版政策将年龄指标调整为梯度赋分,45周岁以上的申请人每增加一岁(含不满一岁)少加4分,避免了45周岁以上申请人分值出现断崖式下降的情况。

同时,新政明确了涉税违法行为、守法记录指标中行政拘留处罚的扣分时限均为“近5年”,避免一旦违法、终身受罚。

积分落户新政正式发布前,北京市发改委曾对新政(征求意见稿)进行了为期30天的意见征求。

记者从北京市发改委网站获悉,在征求意见期内,共收到社会公众反馈信件24275封,意见建议37469条。其中,针对职住区域、教育背景、纳税等导向指标的意见占46%。

据记者了解,新政征求意见期间,拟执行的职住区域指标加分政策曾引发较大争议,那最终落地的新政对此项指标是否有所调整呢?

职住区域指标,是申请北京积分落户的一项重要分值。

此前试行政策规定,从2017年1月1日起,申请人居住地由城六区转移到北京市其他行政区域(以下用郊区代称)的,每满一年加2分,最高加6分;就业地和居住地均由城六区转移到郊区的,每满一年加4分,最高加12分。也就是说,只有转移自城六区的申请人,才能获得此项积分。

而新政(征求意见稿)拟不再考虑申请人转移前的就业居住情况,将 2017年1月1日起在北京市郊区有住所居住(或工作并居住),且取得落户资格后在该自有住所落户的申请人纳入积分范畴。

具体细则为,工作在城六区、居住在郊区,每满一年加2分,最高加12分;工作和居住都在郊区,每满一年加3分,最高加12分。

此举引发不少城六区申请人的反对,认为不考虑转移条件是给原本就住在郊区的申请者“白送分”,将居住在城六区和郊区的申请人放在了不同起跑线上,郊区申请人将在今年具有6分-9分优势,今后2年-3年更将扩大到12分。这对于一直居住在北京城六区内的申请者有失公允。

记者发现,今天落地的新政,对征求意见稿中的职住区域指标进行了一定的调整。

将计分年限由2017年1月1日调整为2018年1月1日,明确2018年1月1日后在北京市城六区之外其他行政区自有住所居住(或工作并居住),且取得落户资格后在该自有住所落户的予以积分。

“设置职住区域指标,主要是落实京津冀协同发展战略和北京城市总体规划要求,促进城市空间布局优化,缓解中心城区人口资源环境矛盾。”北京市发改委相关负责人在政策解读中表示,积分落户新政不再强调转移。

需要说明的是,新政规定,获得职住区域指标加分的申请人在积分落户申报的上一年度12月应满足该指标加分条件,在取得落户资格后,还应当在该自有住所落户。

“新政一出,势必促使一部分为获得更多加分的申请者搬到郊区居住或者工作。”一位居住在城六区的申请者对记者说。

不过也有申请者表示,郊区的教育资源不比城区,担心落户郊区后孩子上学受到影响。

责任编辑:周晶晶 CN0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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