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8日,南京男子醉酒后在街头遭性侵事件,当事人称接到警方通知嫌疑人已被抓获。王先生称,5月18日凌晨他因宿醉在街上迷路,一男子强行扒掉他的裤子实施侵犯。律师称,因受害人性别是男性,按照我国法律无法将嫌疑人认定为强奸罪。
网友:
我会选择反思自己是不是穿的太暴露了
还是自身的某些行为和动作不够检点
或是去的地方不够安全
又或者出行的时间过于危险
又或者不该和其他男性独处一室
又或者自己的防范意识太低我会反思自己——为什么被强奸的人是我
网友:
每天都那么多人在犯罪,
为了自己一点微不足道的小事去动用警力,
太给警察添麻烦了,
而且法律还是空白,
我又该如何自证清白呢?
大家一定都认为是嫖资没有谈拢又或者觉得,
不就是x一下咯,又不会怀孕肯定也会有人议论:要不是自己愿意,怎么可能x的进去嘛!
哪有人力气那么大的!不会反抗嘛?肯定是自己也觉得很爽咯,装什么无辜?
以后大家都知道我是被男人x过的人了,怎么找得到老婆呢?所以我不需要报警,
只需要好好反思,为什么被强奸的会是我,一定是我哪里做的不好,哪里出了问题。
说句实话,在这方面,越是受教育程度及社会地位高的,越不可能报警。
被陌生人伤害报警的概率远远大过被熟人伤害,施暴者跟自己的人际圈关联越紧密越不可能报警。
很简单,因为要脸。
他们很害怕因为这次受伤害,被人质疑性取向,被人质疑是否感染疾病,导致自己之后的就业、交友及婚恋关系受到损害。
更因为受过教育,所以知道,报警不一定有用,但是会大大增加事件曝光的概率。
很多人会选择吃哑巴亏,离开当前的环境,远离给自己带来过侵害的人,从新开始生活。
当然,如果是比较“社会”的人,养好伤之后可能会找人暴力报复回去。但如果你不够“社会”,会想着,如果对方报警了怎么办,如果出人命了怎么办,各种如果,然后冷静下来,就自然而然放弃报复了。
反而事后觉得自己肮脏的占很大概率,尤其是被强奸过程中出现高潮的(前列腺高潮了解一下),会怀疑自己的性取向,怀疑自己是不是跟那些招蜂引蝶的女人一样释放了某种错误信息导致自己受害,之后的创伤修复也是很大的问题。
不过答主不得不说一句,其实在当今的内地,男男强奸,报警是有用的,按照猥亵罪论处。
自2015年11月1日实施的《刑法修正案九》中,将猥亵犯罪的对象由“妇女”改为“他人”,规定以暴力、胁迫或其他方法强制猥亵他人,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这就意味着男性也被认可为是
猥亵罪
的受侵害对象,男性性权利不再作为一个“难以启齿”的问题被忽视。
还是那句话,如果遭遇男男强奸,受害者应该保护好证据,尽快报警,操作方法跟女性被强奸一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