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振华被撤销全国劳动模范称号并不是终点

央视网 2020-06-03 07:49: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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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热评丨王振华被撤销全国劳模称号,该怎么看?

备受关注的王振华涉嫌猥亵儿童事件又有新消息。日前,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发布的《关于撤销王振华“全国劳动模范”称号的公告》称,近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印发决定,撤销王振华“全国劳动模范”称号,收回奖章、证书等,停止其因获得该荣誉而享有的有关待遇,并追缴其所获奖金等物质奖励。

作为知名企业家,王振华曾获得诸多荣誉称号,比如“江苏省劳动模范”“全国五一劳动奖章”“全国劳动模范”等。他还曾是常州市人大代表、上海市政协委员等。

王振华涉嫌猥亵儿童案,发生在去年6月29日,6月30日被曝光;去年7月1日,王振华在上海被公安机关采取强制措施;去年7月8日,上海市政协撤销王振华第十三届上海市政协委员资格;去年7月10日,王振华涉嫌猥亵儿童罪被批准逮捕。去年7月23日,江苏省人民政府撤销王振华“江苏省劳动模范”荣誉称号。

如今,王振华被撤销“全国劳动模范”称号,丝毫不让人惊愕,既顺理成章,也契合法理,更顺应人心,这维护了劳模称号的荣誉和严肃性。正如此前有关决定所称,王振华的行为已构成严重违法,道德品质败坏,影响恶劣。根据《江苏省劳动模范评选和管理工作暂行办法》规定,江苏省人民政府决定撤销王振华“江苏省劳动模范”荣誉称号。同样的逻辑,王振华也不配继续享有全国劳模这一荣耀,无论被收回奖章、证书,还是被追缴奖金,于法有据。

值得一提的是,王振华涉嫌猥亵儿童案件,从案发到如今已近一年。人们一直在关注该案进展,就在最近这段时间,不少网友还在探询王振华有没有被审判,众多网友的关切符合世道人心,犹记得王振华案刚曝光时,舆论哗然,一个知名企业家居然行如此龌龊之事,是可忍孰不可忍!人们还记得上海警方当时表示“将坚决一查到底,全面查清案情”“对侵害未成年人犯罪案件始终秉持‘零容忍’态度,坚决对此类犯罪依法严厉打击”。

王振华涉嫌猥亵儿童案件进展到了哪一步?有待权威机构回应。而不争的事实是,国家对性侵未成年人现象正在依法加大打击力度。就在近日,最高人民检察院与国家监委、公安部、司法部、教育部、民政部、国家卫健委、共青团中央、全国妇联会签下发了《关于建立侵害未成年人案件强制报告制度的意见》,规定了性侵、虐待、欺凌、拐卖等九类应当报告情形,对于发现这些情形的,相关责任主体应当报告。为了及时制止犯罪,有效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规定发现“疑似”情形的也要报告。这些规定,足见国家的决心。

有个背景不能不提,6月1日,最高检发布的《未成年人检察工作白皮书(2014—2019)》显示,2017至2019共起诉性侵未成年人犯罪4.34万人,侵害未成年人犯罪数量呈上升态势。不难判断,建立侵害未成年人案件强制报告制度极有必要。除此之外,还要构建惩防结合的有效机制,对未成年人加大保护力度,一方面为未成年人筑牢安全屏障,提高未成年人的自我保护意识;另一方面及时完善固定证据,依法惩治违法犯罪,让性侵者付出沉重的法律代价。

未成年人健康成长关系到国家和民族的未来。当前,形成具有源头预防、及时发现、高效应急、依法惩处的未成年人保护机制,刻不容缓。从这个角度看,王振华被剥夺“全国劳动模范”称号并不是终点。如果他猥亵儿童罪成立,就需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中国政法大学法学教授阮齐林此前接受央视采访时表示,根据刑法规定,犯猥亵儿童罪的,会依法判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从重处罚。如果被认定为聚众或在公共场所当众犯罪的,或者有其他恶劣情节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当前,法治建设,浩浩荡荡。每一个公正判例,都是激浊扬清的正义之举,也是塑造公众法治信仰的坚实基石。通过对一起起司法个案的公正审理,把法治精神、法治意识、法治观念深深熔铸于公众的心中,也是法治建设的深刻内涵。

故此,不能让正义迟到,更不能让正义缺席。回应舆论呼声,直面公众对真相的渴望、对正义的期盼,以重大案件审判推进法治进步,不仅可充分展现全面依法治国、深化司法改革的成效,更能让正义闪耀人间,让违法犯罪者忌惮,让人民群众获得更真切的法治获得感。

责任编辑:梁云娇 CN0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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