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场监管总局回应头盔价暴涨
原标题:头盔价格暴涨 市场监管总局回应:严查囤积居奇、串通涨价
5月21日,封面新闻记者从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获悉,市场监管总局价监竞争局已下发通知,要求各地市场监管部门加强对头盔市场价格行为监管,做好市场巡查和舆情监测,提醒告诫生产商、经销商等经营者守法经营,诚信经营,加强价格自律。
近日,公安部交管局在全国部署开展“一盔一带”安全守护行动,倡导摩托车、电动自行车骑乘人员正确佩戴头盔,头盔市场需求显著增加,市场价格出现暴涨。
市场监管总局持续关注头盔市场价格变动,加强头盔市场价格监管。
市场监管总局价监竞争局通知要求各地市场监管部门会同当地公安机关,从严从快查处捏造散布涨价信息、囤积居奇、哄抬价格、串通涨价等违法行为,涉嫌犯罪的,将移交公安机关追查。
市场监管部门将以消费者关切为指引,扎实做好头盔市场价格监管,保护消费者和合法经营者的正当权益,维护市场价格秩序。
公安部要求,各地要稳妥推进“一盔一带”安全守护行动。
6月1日起,执法处罚的范围限定为骑乘摩托车不佩戴安全头盔、驾乘汽车不使用安全带的交通违法行为。
市场监管总局回应头盔价暴涨
对骑乘电动自行车不佩戴安全头盔的行为,继续开展宣传引导工作。
头盔价格猛涨 公安部发文回应
近日,公安部交管局发出通知,6月1日起,将在全国开展“一盔一带”安全守护行动,依法查纠摩托车、电动自行车骑乘人员不佩戴安全头盔以及汽车驾乘人员不使用安全带行为。
随后,各地纷纷推出具体措施:针对骑车佩戴头盔制定了相关规定,违者将会被处警告或最高50元罚款,7月1日起施行。
受此影响,5月中旬以来,头盔成为香饽饽,价格水涨船高,甚至出现“一盔难求”的现象。
头盔价格暴涨却仍“一盔难求”
目前,一些电商平台上,多数头盔的价位在100到200元之间。普通的“哈雷”型半盔,平时售价为85元,5月16日涨到188元,5月19日又涨到了298元。
不少网友表示:还没反应过来,头盔的价格已经猛涨。
关于头盔的新骗局开始出现
已有多人上当受骗
随着头盔价格大涨,大量的代理商、中间商开始加入到头盔倒卖的行业。
与此同时,朋友圈关于头盔的新骗局也出现了。
5月16日,浙江义乌的汪先生通过微信群加了一个“卖头盔”的人为好友,对方以“意向金”为由,骗走汪先生2000元钱后“失联”;5月19日,安徽合肥一市民同样遭遇了该类诈骗。
买家交了4000元定金购买头盔,却被微信卖家拉黑。
警情通报称,嫌疑人先在网络上大肆发布批发售卖头盔的消息,并谎称因需求量大需要先交定金预订,受害人在按要求支付“定金”后便被拉黑。
公安部、多地监管部门
就涨价发文
针对近期头盔价格暴涨的现象,公安部交管局20日回应称,主动与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联系沟通,并指导各地公安机关积极配合市场监管部门依法严查价格违法行为,斩断哄抬头盔价格的违法链条。同时要求,各地要稳妥推进“一盔一带”安全守护行动。
全文如下:
为有效保护摩托车、电动自行车骑乘人员和汽车驾乘人员生命安全,减少交通事故死亡,公安部交通管理局部署全国开展“一盔一带”安全守护行动。行动以来,各地公安交管部门坚持宣传引导先行、行业示范引领,广泛发动群众参与,群众佩戴安全头盔、使用安全带的意识明显增强。
随着电动自行车安全头盔需求集中释放,部分企业和平台销售的安全头盔价格暴涨。公安部对此高度重视,主动与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联系沟通,并指导各地公安机关积极配合市场监管部门依法严查价格违法行为,斩断哄抬头盔价格的违法链条。
公安部要求,各地要稳妥推进“一盔一带”安全守护行动。6月1日起,执法处罚的范围限定为骑乘摩托车不佩戴安全头盔、驾乘汽车不使用安全带的交通违法行为。对骑乘电动自行车不佩戴安全头盔的行为,继续开展宣传引导工作,积极创造条件帮助群众配备安全头盔,提示有头盔的群众自觉佩戴头盔,各地根据本地区实际情况确定实施依法查纠的时间,并注重人性化执法、理性执法、柔性执法,注重法律效果、政治效果和社会效果统一。
公安部提示广大驾驶人、乘车人,安全头盔、安全带能在关键时刻保护您免受致命伤害,为了您和家人的安全,请自觉佩戴安全头盔、主动系好安全带。
同时提醒安全头盔生产、销售企业,要守法经营、诚信经营,不做侵害群众利益的事,不做扰乱市场秩序的事,不做违法犯罪的事。对于涉嫌违法犯罪的企业和个人,公安机关将依法严厉打击。
河南三地发告诫书:
安全头盔不得趁机大幅涨价
郑州
今天,郑州市市场监管局,向各头盔用品经营者发布了“关于头盔用品市场销售价格行为的提醒告诫书”。
提醒告诫内容如下:
一、各经营者要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及《禁止价格欺诈行为的规定》、《关于商品和服务实行明码标价的规定》等价格法律、法规和规章,遵循公平、合法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用好自主定价权,依法合规经营,开展公平有序的市场竞争,自觉维护头盔用品销售市场价格秩序和公众利益。
二、头盔用品经营者不得趁机大幅涨价,不得囤积居奇、哄抬物价、牟取暴利以及散布涨价信息。
三、头盔用品生产、经销等行业协会或其他销售机构要加强自律,不得组织经营者串通涨价、联合涨价、操纵市场价格,要积极引导经营者合法经营,共同维护市场价格秩序。
四、郑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将加强头盔用品市场销售价格监督检查、巡查工作。对社会反映强烈、屡查屡犯的经营者将列为重点巡查、检查对象,对其价格行为实施重点监管。
广大群众和社会各界对头盔销售经营者的价格行为予以监督,若发现价格违法行为,请保存好相关证据并拨打“12315”举报电话进行投诉举报。
开封
5月18日,开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开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头盔销售价格政策提醒告诫书》。
告诫书明确,经营者在销售商品和提供服务时,应当自觉依法明码标价。标价内容要真实明确、清晰醒目,价格变动要及时调整。不得价外加价、捆绑销售商品,不得收取任何未予标明的费用,不得违背消费者意愿搭售商品、服务或者附加其他不合理的条件。
漯河
5月20日,记者从漯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了解到,随着该市“一盔一带”安全守护行动的开展,电动车头盔用品市场价格出现波动,为维护头盔用品销售市场价格秩序,营造良好市场环境,保护消费者利益,漯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关于头盔用品市场销售价格行为的提醒告诫书》,提醒各经营者不得趁机大幅涨价。
漯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要求,各经营者要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及《禁止价格欺诈行为的规定》、《关于商品和服务实行明码标价的规定》等价格法律、法规和规章,遵循公平、合法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用好自主定价权,依法合规经营,开展公平有序的市场竞争,自觉维护头盔用品销售市场价格秩序和公众利益。
头盔用品经营者不得散布涨价信息,趁机大幅涨价;不得囤积居奇、哄抬价格、牟取暴利。
头盔用品生产、经营者要加强自律,不得组织经营者串通涨价、联合涨价、操纵市场价格,相关行业协会要积极引导经营者合法经营,共同维护市场价格秩序。
漯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将加强头盔用品市场销售价格监督检查、巡查工作。对社会反映强烈、屡查屡犯的经营者将列为重点巡查、检查对象,对其价格行为实施重点监管。
广大群众和社会各界对头盔销售经营者的价格行为予以监督,若发现价格违法行为,可保存好相关证据并拨打“12315”举报电话进行投诉举报,漯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对价格违法行为将依法严肃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