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警方就性侵养女案对话烟台警方:望告知案件进展

观察者网 2020-04-10 11:17: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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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警方就性侵养女案对话烟台警方:告知案件进展

南京警方就性侵养女案对话烟台警方:告知案件进展

原标题:南京警方就性侵养女案对话烟台警方

4月8日,山东烟台。杰瑞集团高管被指性侵养女小芳(化名)引关注,警方立案侦查。

小芳在今年2月29日寻求住所地南京警方帮助,南京警方对话烟台,望告知小芳案件进展。

近日,上市公司高管鲍毓明涉嫌性侵“养女”一事,持续在网上发酵,也引起不少网友的关注。

养女小芳(化名)自称从2016年起被“养父”鲍某某长期控制在山东烟台某公寓里,遭多次性侵,直到2019年4月,再一次遭性侵并被殴打后,她选择报警。

南京警方就性侵养女案对话烟台警方:告知案件进展

南京警方就性侵养女案对话烟台警方:告知案件进展

小芳称,鲍某某是烟台某上市公司副总裁。后经查找鲍某某的资料,发现他是中兴通讯独立非执行董事、杰瑞股份副总裁兼首席法务官鲍毓明。

小芳被强奸一案,因没有犯罪事实,烟台市公安局芝罘区分局2019年4月26日决定撤销此案。

2019年10月,小芳再次报警,烟台芝罘区分局立案侦办。

南京警方就性侵养女案对话烟台警方:告知案件进展

南京警方就性侵养女案对话烟台警方:告知案件进展

可是,小芳被强奸案一直没有进展;于是小芳回到南京,寻求其住所地南京警方帮助。

南京市雨花台公安分局的民警试图电话联系烟台警方,询问案件的进展。因此,在网上有一段南京警方与烟台警方的对话。

看到这段烟台警方的对话,有山东网友就说:山东人想找个地缝钻下去。

截取部分对话内容给大家看看:

小芳:我现在已经在南京派出所了,但事情是发生在你们那里的,我也是在那边被强暴的。

烟台警方:强暴的事情我们公安局和检察院,已经联合给你下发文件了,你也看到了,别老是强暴强暴的,我们不管好不好。

小芳:你们警察什么态度。

烟台警方:我这个态度有什么问题。

南京警方:我是南京这边的,雨花台公安分局的。

烟台警方:她说她有一次,她被强奸了。

南京警方:我看你们也立案了,有个立案告知书啊。

烟台警方:对,立案告知书也有,我们这个事当时已经处理完了。

南京警方:她这个案件到哪一步,你们应该告知她啊。

烟台警方:我们告知她了。

南京警方:告知她什么了,我看又有个撤案决定书,她这个案件,嫌疑人也好,或者说对方这个人到底是怎么处理的呢,或者这个事是怎么处理的呢。

烟台警方:这个事儿怎么处理办案民警已经告诉她了。

南京警方:办案民警能不能帮我联系一下呢,办案民警是不是叫丁某某啊,是不是这个人啊。

烟台警方:对,他现在不在单位。

南京警方:他不在单位,你们就没人处理了吗,打电话也不接。

烟台警方:她这个事给她处理完了,兄弟。

南京警方:处理完了人家有知情权,怎么处理的呢。

烟台警方:已经给她告知书了。

南京警方:告知书人家讲没有拿到啊。

烟台警方:啊。

南京警方:告知书就是个撤销案件决定书,有什么告知书。

烟台警方:肯定有,肯定给她了。

南京警方:没有给啊,人家自己在这儿就是说没有给。那现在要你们告知,你说一下吧,这个案件到底是怎么告知的呢。

烟台警方:我不是她的主办民警,我怎么能告知。

南京警方:那你能不能联系到那个主办民警。

烟台警方:那个案子已经结束了,已经告诉她了,具体怎么告知她的,我不清楚。您现在有什么事儿,找这个办案民警呗,让这个办案民警给你打电话。

南京警方:打电话不接,是什么意思,你们是不是派出所啊。

烟台警方:我们是,我们是。他今天不上班,我哪知道他去干嘛了。

南京警方:我希望你们还是要正规一点,人家报警人也比较那个啊,求助的事情。他就是一推再推,什么事情也不说。

烟台警方:这需要办案民警答复你,我只是听说过这个案子。我的印象里这个案子应该是没有结果,证据不好,没有结果。她的报案一些相关事实,经过公安机关的查证,应该是构成强奸的证据是不足的,这个情况。

南京警方:你们应该关注她,来解决这个事情,对不对。

她好像打了不止一个电话给你们了。你们说这个案子结束,那应该有一个撤案决定书或者说结案告知书。她什么都没有啊,人家都不知道这个事情。

烟台警方:有的案子是没法结的,事实查不清,但是没法结。

从这段南京警方与烟台警方的对话当中,我们可以看得出,烟台警方有点像湖北黄冈一问三不知的疾控主任。

惹得南京警方都怀疑对方是不是警方,因为太业余了。

南京警方就性侵养女案对话烟台警方:告知案件进展

南京警方就性侵养女案对话烟台警方:告知案件进展

随着这起上市高管性侵养女一案在网上发酵,4月9日晚,山东省烟台市公安局芝罘分局通报案情:

2019年4月8日,一女子到我局报案称,其三年多来被“养父”鲍某某多次性侵,我局于次日立案,并商请检察机关提前介入。

经侦查,综合各种证据,认为鲍某某不构成犯罪,遂于2019年4月26日决定撤销此案,并通知了当事人。

后根据当事人及其律师提供的一些新的线索,我局于2019年10月9日决定再次立案,并在本地及其他涉案地做了大量调查取证工作。

目前侦查工作仍在进行中。

我局将严格依法办案,切实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

责任编辑:周晶晶 CN0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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