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都市殡葬管理所提高标准收取遗体火化费。经查,2016年以来,宜都市殡葬管理所提高标准收取本市范围以外的遗体火化费,按《宜都市物价局民政局关于规范调整殡葬服务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的通知》的规定,应收350元/具,实际按400元/具的标准收取,对59具合计多收金额2950元。
2017年5月,宜都市价格主管部门依法责令该单位停止违法行为,清退违法所得,对未予退还的违法所得1050元全额没收,并处罚款2950元。
六、兴山县机械制造有限公司超标准收费的价格违法行为
兴山县兴旺机械制造有限公司超规定标准收取事故车辆拖拽施救费和不标明价格。兴山县兴旺机械制造有限公司2017年3月被投诉在沪蓉高速公路拖拽施救过程中,对拖拽不超过10公里应按A类车型收费300元,同时加收简易起吊功能对车辆进行方向调整的100元,合计应收400元,实际收取800元,并且未按规定进行收费公示。
2017年4月,兴山县价格主管部门依法责令该单位清退多收价款400元,处以2倍罚款800元,对未按规定收费公示的行为处以罚款2000元,合计罚款2800元。
七、松滋市鑫泰阆苑物业管理有限公司超标准和自立项目收费案
经查,2017年该公司违反松滋市物价局、房地产管理局《关于规范普通住宅物业服务收费管理的通知》(松价〔2009〕14号)文件规定,超标准收取物业管理费10009元,自立项目收取地下车库物业管理费3300元。上述两项违规收费合计13309元。
2017年4月,松滋市价格主管部门对其处以违规收费金额三倍的罚款39927元。
八、湖北天门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转嫁贷款押品评估费案
经查,2016年该行违反建设部、中国人民银行、中国银监会《关于规范与银行信贷业务相关的房地产抵押估价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建住房〔2006〕8号)和中国银监会《关于整治银行业金融机构不规范经营的通知》(银监发〔2012〕3号)文件规定,在办理企业以房产、地产为抵押物的贷款过程中,借款人在提出申请贷款后,借款人委托房地产评估公司对抵押物进行评估,评估费由借款人承担。存在转嫁贷款押品评估费,致使其它经营者多付价款的价格违法行为。
2017年,天门市价格主管部门对其处以50000元的罚款。
九、团风县人民医院扩大范围收取疾病健康费、超标准收取心电图费用案
经查,2016年该医院扩大范围对住院病人收取疾病健康教育3.2元/次,超标准收取心电图费用14.4元/人次,构成《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第九条第(六)项的价格违法行为。2016年上述两项违规收费共计305977.6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