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产有标准,“网红月饼”可能“不靠谱”
据了解,2015年国家质检总局与国家标准委公布的月饼新标准中,对月饼的特色类别、加工工艺做了细化,甚至还对月饼命名做了要求,如莲蓉月饼的莲蓉类馅料中莲子的含量应该不低于60%;莲子含量为100%才能称为纯莲蓉;栗蓉类月饼的馅料中板栗含量不能低于60%;水果类月饼的馅料中水果及其制品的用量应不低于25%等。
记者从食药监部门采访了解到,企业若采用了该标准,月饼须按指导规范标准制作;企业也可以自行采用自己的标准进行生产,无论采用何种方式,一定要有在监管部门备案的标准,便于监管。
对于微商里售卖的主打“零添加”“纯手工制售”等概念的“私厨月饼”,业内人士介绍,如果这些“私厨月饼”不具备相应的食品生产及流通资质,则为“三无产品”,存在食品安全隐患。一旦发生食品安全问题,引发纠纷,退货退款等维权难度较大。
对于一些宣称具有保健作用的月饼,如果生产企业没有申请注册保健食品产品批准文号,属于虚假违法产品,消费者可以在国家食药监总局的网站上查询批准文号,辨别真伪。
按照《食品广告发布暂行规定》,普通食品广告不得宣传保健功能,也不得借助宣传某些成分的作用明示或者暗示其保健作用。如果发现此类情况,可以向监管部门举报。
购买“网红月饼”需谨慎
贵州贵达律师事务所律师袁昌浩表示,鲍鱼、养生、手工月饼等在市场上走俏,反映出群众日益增长的健康需求。但另一方面,由于相关监管措施滞后、群众鉴别能力不强,一些不法分子利欲熏心,钻监管空子,使得一些消费者误入圈套,蒙受损失。
当前,全国各地正掀起月饼等节令食品市场专项整治。北京市食药监局针对53家月饼生产企业开展全覆盖式抽检,并试点实施“节令食品日报制度”。贵州食药监局严格准入、严格监管、严格检验,保证月饼市场安全,特别是中秋后,还将对生产企业的库存月饼等处置情况进行跟踪检查,防止企业利用回收原料再生产。
在实际办案过程中,有执法人员谈到,虚假宣传若认定为网络虚假广告行为,根据相关规定应由广告发布者所在地的工商机关管辖,案件往往查办耗时多、证据取证难、责任追究难。此外,还需要跨区域执法协作,执法成本高。
执法人员提醒,消费者对“网红月饼”应提高警惕,不能只看包装,还要注意查看标签、生产日期等标识,买月饼选择有食品生产经营资质、信用评价高的商家,购买时要确认月饼的保质期,特别是一些现做现卖的月饼,更要确认寄送时间,以防过期。此外,还应留存相关购物凭证,以便退换货和维权。
伴随消费者购物需求逐渐从线下转到线上,一些地方已启动通过大数据筛选跟踪网络案件,及时进行查处。执法人员建议,应完善治理体系,强化基层执法,动员社会参与,形成监管合力。进一步强化广告导向监管,督促经营者自律以维护市场秩序。
袁昌浩说,产品良莠不齐的网络市场亟须监管部门严把审批关、流通关,重典治乱才能让不法分子产生“痛感”,给优质产品点赞,把不良奸商拉黑。(采写记者:张斌、肖艳、李黔渝、李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