袁小姐觉得,因为怀孕的关系,自己穿得比较宽松,但这不应该成为超市员工擅自传播视频,让网友调侃甚至猥亵的理由,所以要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当事人希望人人乐超市能够赔礼道歉,删除视频,并且赔偿他们五万元的精神损失费。
随后记者和彭先生一起来到了这家人人乐超市,一位姓黄的经理证实,拍摄监控视频并上传到网上的,是他们店内一位姓黄的员工。
记者:录视频那个人现在在哪里?我想见一下。
人人乐超市南宁蓉茉大道店主管黄经理:现在我们打电话他都不接了。
记者:他是什么时候不见的?
人人乐超市南宁蓉茉大道店主管黄经理:具体我也不知道,反正这两天我没见过他,而且派出所也想找他去录口供,我们找不到他。
另一位负责处理此事的何经理则明确表示,建议彭先生去法院起诉。
人人乐超市人力主管何经理:“我们公司内部有管理规定不允许这样做的,他做了我们都不知道,就像是偷窃一样,利用职务之便做这个事情,我们真的无法管控。”
不过律师却有不同看法,黄姓员工翻拍监控视频并发到网上,已经是侵犯公民肖像权的行为,而超市在人员培训和监控录像管理方面存在疏漏,也需要承担一定的责任。
北京炜衡律师事务所南宁分所律师黄洋:“这位女士在未经她本人同意的情况下被盗用(肖像),流传到网上,对她的声誉造成了严重的影响,她有权向法院起诉,以盗用她录像的员工、以及在网上转播转发她录像的“大V”,还有公司这一边作为三个被告或者多方被告,进行起诉维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