遗憾的是,由于嫌疑人居住偏僻农村,抓捕环境有限,何燕辉侥幸逃脱。专案组先后辗转广东、广西、上海等省份多地,追捕何燕辉,但何燕辉具备较强的反侦查意识,有时消失得无影无踪。
在逃脱前,何燕辉还在深圳将两颗钻石出手。买家李某证明:2015年8月3日左右,一个叫“老五”的人带着何燕辉找到他,何带了3颗分别重约4.9克拉、3.4克拉、6.69克拉的钻石。最后,他以17万元买下重约3.4克拉的钻石,以56万元买了重约6.69克拉的钻石。
在警方不断追缉中,潜逃在外的何燕辉仍不忘转移、藏匿赃物。
2015年12月,何燕辉打电话要其妻蒋运珠将之前埋藏在菜地里的钻石转移至何某房子里的谷仓或者楼梯间的水泥地面下。那是一个白色瓶子,瓶子里有一个白色透明密封塑料袋,装着21颗钻石。
蒋运珠事后交代,她本想按照何燕辉的意思将钻石埋在何某家中的谷仓下面,却因谷仓太重搬不动,就用手电钻在何某家中楼梯间下面的墙面上打了一个洞,将装有钻石的瓶子塞进洞里,用水泥封好洞口。
警方追捕何燕辉的转机,出现在2016年4月19日。
当日,长沙市天心公安分局暮云派出所在开展“百日会战”专项行动时,获悉某小区暂住一名在逃人员。派出所民警立即赶往现场核查,并于上午9时将其抓获。
这名嫌犯便是潜逃一年多的何燕辉。至此,这起特大盗窃珠宝案,嫌犯全部落网。
随后,专案组民警在上述两处钻石藏匿处,分别搜出被盗钻石21颗、11颗,还追回被何燕辉出手的两颗钻石。
判刑:内地司法机关享有管辖权
案件进入审判程序后,2016年10月8日,永州中院对蒋芳秀、何花秀作出“驳回上诉,维持原判”的二审裁定:蒋芳秀犯盗窃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1年,剥夺政治权利3年,并处罚金人民币10万元;原犯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4年,并处罚金人民币5万元,决定执行有期徒刑14年,剥夺政治权利3年,并处罚金人民币15万元;何花秀犯盗窃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1年,剥夺政治权利2年,并处罚金人民币10万元。
2016年12月19日,何燕辉妻子蒋运珠被永州中院二审以犯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判处有期徒刑3年,并处罚金人民币2万元。
2017年3月2日,永州中院对何燕辉作出一审判决:何燕辉犯盗窃罪,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财产人民币200万元;永州市公安局扣押的34颗钻石,由永州市公安局负责返还被害人;继续追缴其余的21颗钻石及1条铂金项链返还给被害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