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师范大学党委:加强校办企业管理
截至8月11日,巡视反馈的3大方面9大项问题已全部进行整改。北京师范大学党委提出的152项整改措施中,已经完成110项,年底前完成35项,剩下有7项需要长期推进。学校层面制订或修订制度60项,已完成47项,年底前完成13项;成立或调整各类委员会、工作小组和管理机构27个,已完成19个,年底前完成8个。
针对“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突出”问题,北京师范大学党委进一步规范了因公用餐的审批报销流程,对相关违纪人员进行了严肃处理。加强校内服务单位的内部财务管理和内控建设,严禁违规消费,严禁长期挂账赊账,严禁出具虚假消费明细。要求领导干部以身作则,从严律己,纠正奢靡之风,杜绝与民争利。对超期占用周转房问题,厘清政策,分类整改,规范租赁协议,严格执行腾退制度,年底前全部整改完毕。
针对“资金资产、校办企业和合作办学廉洁风险突出”问题,北京师范大学党委严格财经纪律,加强财务监管,对十八大以来发生的办公用品费、交通费、私车油费进行全面梳理和检查,目前相关人员已退还部分违规报销费用。北京师范大学党委还完善资产管理,保障资产安全,对学校所有出租用房进行清理腾退,除学校所属企业管理用房和邮局、超市、饭堂等部分用房外,终止面向校外单位出租出借房屋。此外,加强校办企业管理,严防国有资产流失。围绕依法依规经营国有资产情况及企业廉洁风险,全面开展了校办企业自查自纠。
北京航空航天大学党委:加强和规范领导人员兼职管理
北京航空航天大学党委结合学校工作实际,实事求是确定整改时限,将6月12日至8月12日的两个月确定为集中整改期,重点整改巡视发现的突出问题。截至8月11日,81条集中整改任务全部完成,如期完成率100%,实现了“条条均整改、件件有着落”。
北京航空航天大学党委加强对干部的监督管理,进一步加强和规范领导人员兼职管理,明确个人在社会团体(非学术)、基金会、民办非企业单位、企业兼职一般不超过3项,学术兼职一般不超过6项。干部兼职情况符合要求的,按程序报请校院两级审批;不符合要求的,签订退出兼职承诺书,10月底前完成相关兼职职务的辞退工作。制定《干部兼职取酬管理办法》,明确了干部兼职取酬的范围,要求兼职薪酬全额上交学校财务,由学校按规定额度进行返还或奖励。
北京航空航天大学党委持之以恒纠正会议多、办事难等“四风”问题,制定会议管理办法,实施分类分级管理。精简会议数量,可开可不开的会坚决不开。控制会议规模,能开小会坚决不开大会。要求所有学院书记或院长参加的会议,原则上每周最多不超过2次。提高会议质量,能开短会坚决不开长会,一级会议原则上不超过一天,二级会议原则上不超过半天,其他会议原则上不超过2小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