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贵轩平静地坐在床边等待警察,他知道“犯了人命,是要坐牢的”。听到警笛声时,他站起身来上了警车。
法医鉴定:被害人鲍志明头面部、颈部、胸部、上肢多处创口,背部共11道创口深达胸腔,刺破肺部,5根肋骨断裂,失血性休克死亡。
公安机关调取手机通话记录显示,被害人鲍志明与被告人妻子季舒敏在案发前确有通话。他俩究竟是什么关系?胡贵轩的怀疑究竟是事实还是臆想?
他活在想象的世界中
常州市公安机关承办人赶赴河南省方城县券桥乡取证。村支书老卢说,胡贵轩和鲍志明都是他看着长大的,胡贵轩从小就是闷葫芦,总怀疑老婆跟谁好上了,季舒敏跟哪个爷们儿说句话,胡贵轩就找茬跟她掐。季舒敏性格好作风正派,从没听说她跟哪个男人暧昧。鲍志明和季舒敏共十来个村民去新疆打工,回来也没听说他俩暧昧,要真有那事,村里早传开了。多名同去新疆的老乡也作证称,在新疆打工的日子,他们白天忙着摘果子,晚上男女分开住,即便是夫妻也分开住,鲍志明和季舒敏根本没那事。
在季舒敏眼中,结婚20多年里,胡贵轩对自己一直很好,偶尔夫妻间起了争执,也都是他让着自己。但有一点让她受不了的,就是胡贵轩有疑心病,只要看见自己和别的男人说话,他就生气。季舒敏还说,胡贵轩经常整夜不睡觉,自言自语,去医院诊断的结果是他患有精神病,近几年一直吃药。
对于自己和鲍志明的通话,季舒敏说,因为胡贵轩去常州打工是鲍志明介绍的,胡贵轩的状态鲍志明会跟家人说。鲍志明告诉季舒敏,胡贵轩有点神叨叨的,说要回去。季舒敏考虑到两个孩子在读书,家庭开销较大,让鲍志明劝他留到春节再回家。
公安机关对胡贵轩进行了司法精神病鉴定。鉴定书认为,被鉴定人近三个月来逐渐出现精神异常及幻觉,作案时处于妄想性障碍发病期(偏执状态),杀人动机为病理动机,但同时认识到杀人不合适,虽对危害社会、危害他人的辨认能力和控制能力有削弱,但未达完全丧失程度,清楚自己面临的诉讼性质及可能承担的后果。鉴定意见为:(1)被鉴定人患妄想性障碍(精神分裂症),作案时处于精神病发病期。(2)限定刑事责任能力。(3)有受审能力。
被告人被判无期
胡贵轩故意杀人案是常州市检察院实行司法改革“员额制”后检察长葛志军承办的第一起刑事案件。他仔细审查证据材料,确定补充侦查提纲,督促移送作案工具,耐心听取犯罪嫌疑人的供述与辩解,客观鉴别其真伪,对被害人是否存在过错、犯罪嫌疑人是否认定自首、适用从轻处罚还是减轻处罚等方面进行了认真剖析和全面把控。2017年4月21日,常州市检察院以被告人胡贵轩构成故意杀人罪向常州市中级法院提起公诉。
被害人鲍志明是家中的顶梁柱,小儿子只有6岁,妻子身患高血压、红斑狼疮等多种疾病。他的遇害,让孤儿寡母一下子失去了依靠。妻子遭丧夫之痛后一病不起。她无法接受胡贵轩为精神病患者将要得到从轻处罚的事实,多年和睦相处的两家一时关系紧张。得知这一情况后,2017年4月26日,葛志军接待了被害人的舅舅等亲属,解释司法精神病鉴定意见及相关法律规定,理性化解矛盾,同时建议启动司法救助程序,给予被害人亲属司法救助金3万元。
7月4日,常州市中级法院开庭审理此案,葛志军以公诉人身份出庭支持公诉。休庭期间,葛志军就赔偿事宜等再次与被告人女儿及被害人舅舅进行沟通;等待宣判期间,葛志军多方协调,释法说理、化解矛盾,敦促被告人亲属支付了赔偿款。
7月25日上午,常州市中级法院一审宣判,辩护人当庭宣读了被害人亲属出具的谅解书,对被告人因精神病发作而实施暴力犯罪表示了谅解。法院认为,被告人胡贵轩作案时处于精神病发病期,作案后能归案自首,且其亲属协助支付了被害人近亲属部分赔偿款,得到了被害人亲属的谅解,对其作出从轻处罚,判处被告人胡贵轩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