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希望不仅立足于个案,而要通过个案来发现一些法律的推进点。比如现行法律明确规定,刑事附带民事案件当中,不支持被害人的精神赔偿诉求。但是对于像性侵包括猥亵儿童,还有故意杀人这些涉及民生、杀害、道德性的刑事犯罪,尤其是物质损害比较少的刑事案件,我觉得这是可以改进的。
我们代理的案件,大部分来源于家长自己知道,或者周围人提供线索,或者通过媒体报道,循着线索找到我们。我们知道一些案件也会尝试联系,听他们的诉求和意愿。有些当事人愿意,有些当事人有顾虑。比如前面提到,刑事被害人的民事赔偿现行法律不支持,那么作为被害人一定会考量,我通过提起诉讼到底能够拿多少钱,或者我不使这个案件曝光,私了能拿多少钱。
通常第二种方式(私了)拿的钱更多,因为加害人可以通过出钱来求得被害人的谅解,通过法官调解私下达成和解协议的话,可能刑期会少判一点。这种被害人基本可以拿到五万块至十万块。民事判决很少有上万的,正儿八经走法律程序,被害人手头证据全都有,对刑事被害人的赔偿,可能也只有医疗费(住院费、伙食费、营养费),父母处理这件事上花的交通费、误工费,如果孩子去看心理医生有明确诊疗方案和票据的话,心理辅导的费用可以作为医疗费的一种。除此之外,其他赔偿法院一般是不支持的。有的被害人手上一张票据都没有,一分钱都拿不到。
第二个顾虑就是,我通过寻求法律援助以后,被告人能不能被定罪。有的案子时间比较长了,没有直接的第一手、二手物证,可能也很难被定罪。这种情况下,被害人的隐私已经曝光,就属于二次伤害了,家属可能宁愿选择不报案,尤其是这个案子引起曝光或者说某些机关介入以后,在儿童权益保护意识和性别平等意识匮乏的时代背景之下,对被害人家庭的伤害是无可避免的。
我们代理的案件很多发生在农村,被害人是留守儿童。第二种可能是成绩好的,长得好的,更容易成为教师实施性侵的对象。加害人和受害人之间有权力上的控制关系,通常他们不会用暴力手段,只是胁迫,比如“你要是说出去我就让你不及格”,给这些心智不成熟的孩子施加压力,让他们乖乖就范。
一般的孩子是不会告诉父母的。被侵犯的儿童之间可能会互相开玩笑,比如在课堂上,老师把这些学生一个一个叫上去“背课文”,实际会猥亵,这些孩子会形成一个圈子,圈内就互相取笑,说哎,看下一个倒霉蛋会轮到谁。有时候会被隔壁班的同学发现,或者被自己的兄弟姐妹发现,这个事情才会被父母知道。极个别孩子比如说洗澡的时候父母发现生殖器不太正常,问起来了,一般孩子会说实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