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太子酒店桑拿中心被曝光后,梁耀辉感觉不妙,即安排销毁相关证据。
法院审理查明,梁耀辉通知被告人丁振和黄平就,要求二人将涉及桑拿中心的文件、单据进行清理并转移。丁振安排被告人余爱菊、程一鸣、黄照基等人整理单据并装到事先准备的货车上。2月9日16时许,丁振将装有单据的货车交给梁耀辉和黄平就,并安排曾笑琼和财务部电脑员陈桦把桑拿中心电脑里的相关资料删除。随后,陈桦到桑拿中心将电脑内技师接客数量、开房登记情况删除,将包含有桑拿部收支信息的收银系统和应收账系统删除,还将太子酒店演艺馆各项营业数据删除。
随后,梁耀辉到太子酒店人力资源部找到周丽华,要求周丽华把人力资源部中有关桑拿中心的资料全部清理并转移。周丽华遂安排人员整理技师入职表、消费季卡、技师照片、体检表等资料,并通知太子酒店保安部副经理赵龙安将上述资料运走。后赵龙安将太子酒店人力资源部及财务部的资料藏匿。
同月11日1时许,黄平就指使太子酒店车队副队长罗浩稳将装有桑拿中心资料的货车开至东莞黄江镇江海大道与创业一路交汇处附近的空地,两人在该处将上述资料烧毁。黄平就供述称,“总共烧了20多袋。”
2月、3月中旬,黄平就还安排罗浩稳等人将财务资料运走藏匿,同年8月21日,被公安机关查获。
王建龙还供述称,在2014年2月9日央视曝光当天,梁耀辉曾跟他说,当天停业,“把东西该清的清一下,让曝光的那几个人去自首。”但王建龙还没来得及安排被曝光的几个人去自首,公安就过来检查了。而被曝光的几个人被吓跑了。
单位行贿:酒店按居民用电缴费,事后送出156万港币
法院审理查明,梁耀辉于1995年在东莞市黄江镇成立东莞市太子娱乐城有限公司,后更名为东莞市太子酒店有限公司,在投资建设该酒店过程中,需要报装两台400KVA变压器。
按有关规定,太子酒店用电属于商业用电范围,应执行商业电价。为了降低酒店的用电成本,梁耀辉找到时任黄江供电公司副经理黄耀平(已判刑),让黄耀平帮忙以较低电价的用电类别报装上述两台400KVA的变压器,黄耀平答应。
在黄的帮助下,梁耀辉经营的太子酒店以“太子山庄”的名义报装了两台400KVA变压器,并于1996年1月开始按居民用电的电价缴纳电费,一直持续到2004年6月。
为了感谢黄耀平的帮助,梁耀辉于2002年1月8日以黄耀平的名义在东莞市黄江农村信用合作社开设了一个银行账户,并将156万港币(按当时汇率折合人民币1654848元)存入该账户。后梁约黄在太子酒店见面,把上述账户存折送给了黄,黄多次取出用于日常开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