线下投放,即针对即将投放市场的安卓系统手机,先从销售商处购买手机使用权,对这些手机进行刷机,预装手机系统,刷进去ROOT后预留“后门”,获取手机的最高权限。这些被“包装”过的手机一旦被用户使用,黑客就可以远程控制这部手机,继而实施“刷粉”等行为。
控制94万部手机,非法牟利100余万元
邳州市公安局专案组调查发现,这是一个以非法控制计算机信息系统进行谋利的团伙,在北京、深圳等地均设有联络点。在大量工作准备充分后,专案组成员分成四个工作组分别前往北京、深圳、秦皇岛、南昌实施抓捕。
5月19日中午12时许,邳州警方在当地警方的协助下将现场人员一举控制,并当场缴获手机和笔记本电脑等作案工具,抓获犯罪嫌疑人11名。
据邳州警方介绍,经审查,这11名犯罪嫌疑人均从事互联网软件开发,案发前一直有合作往来。
其中,严某,是深圳某公司实际控制人,其具有较强的软件开发能力。2017年初,他破解微信安卓客户端的加密方式后,与其合作伙伴北京某公司的张某,合谋利用此手段为公众号刷流量。
后来,张某又与北京一家专门从事手机软件开发的公司联系,利用该公司开发的手机软件,诱骗手机用户下载ROOT软件。在用户不知情的情况下通过远程指令下载安装木马病毒,修改微信客户端文件,把用户手机变成“肉鸡”,替公众号刷流量获利。
公开资料显示,“手机肉鸡”是被植入病毒或有安全漏洞的个人手机。这种手机被黑客控制后,会任意被攻击或窃取信息。
经邳州警方统计,至案发时,该团伙至少已控制他人手机94万余台,获利100余万元。目前,主要犯罪嫌疑人严某、张某、黄某已被邳州市检察院批准逮捕。案件还在进一步办理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