庭审妻子因担心身体才顶包
据法制晚报·看法新闻记者了解,事故发生后,杜某的家属与被害人近亲属达成协议,已经解决民事赔偿的问题。
庭上,杜某对自己所犯罪行供认不讳,对罪名以及犯罪事实也没有异议,据杜某供述,事发当时,他之所以没有留在现场,是因为现场还有孩子,他原本是想的送完孩子回来之后再解决此事,于是他才先离开,第二天他赶到交通队之后交通队下班了,于是第三天上午他才跟民警说此事。
为何一开始时,你的妻子说是她撞的?当面对法官的询问时,杜某说,因为自己身体不好,有高血压等病症,妻子可能担心他一进去身体吃不消,他猜测可能是因为这样,妻子才把事故拦到自己身上。
在最后陈述阶段时,杜某情绪略微激动的表示,再多的钱也挽回不了人命,他已经完全意识到自己的错误,希望法庭根据他自首的情节,以及身体原因,从轻处罚。
在案证据显示,事发当时,杜某在开车之时根本没有看路,而是一直在与妻子在车内因为孩子户口的问题争吵。手拉了一下方向盘,车就跑偏了,直接蹭了马路牙子,于是就赶紧下了车,才发现是撞了人。此次事故,杜某赔偿被害人家属85万元。
法制晚报·看法新闻记者从石景山法院了解到,由于其没能在现场等待民警处理,而是选择一走了之,因此认定其具有逃逸行为,这就导致本应判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的,升档到了3年至7年有期徒刑的法定刑幅度内予以量刑。但由于被告人杜某,在事故发生后,自行到交通队投案,到案后又如实供述,因此认定其具有自首情节,依法予以减轻处罚。
休庭15分钟后,石景山法院依法做出判决,以交通肇事罪,判处杜某有期徒刑2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