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京报:你现在在做什么?
丽莎:休息期间,我做了些兼职。现在又重新开始找新的雇主,最近一直在面试。如果需要的话,我可以住在雇主家里,把房间打扫得很干净。照顾小孩的同时,还可以教他学习英语,唱英文歌。工作时间可以商量,不过我需要每个月有四天的休息时间。
新京报:休息时间通常如何安排?
丽莎:休息时我就会回到租住地。会跟朋友散步、吃饭,有时就在自己房间里待着。身边朋友也大多是菲佣,我们常聚在一起。
新京报:一个人在外打工,有时会想要回去吗?
丽莎:会想,但是我现在不能回去。现在我在北京一个月可挣到7000多元。但是同样的工作,在菲律宾,换算下来只有500元,当地工作机会又少,我的小儿子才10岁,还要供他读书。目前,除了在中国工作,我别无选择。
新京报:目前没有护照和签证,对你生活有哪些影响?
丽莎:为了保证不被遣返,我通常会减少外出,尤其不会离开北京。目前我的护照和过期的签证都被押在中介那里,虽然暂时没有回菲律宾的打算,但如果有一天真的要回去的话,还要再跟中介谈。具体要怎么办,可能要等到那一天才知道。
■律师说法
菲佣在华无资质雇主面临罚款风险
北京康达律师事务所律师韩骁表示,在我国,个人和家庭不允许雇佣外籍劳工,且菲佣没有在中国就业的资质,属于非法就业,如果雇主与菲佣签订的劳动合同属于无效合同,一旦菲佣“跑路”或者被遣返,不但雇主基于合同的权利难以得到保护,高昂的中介费打了水漂,而且会被处以罚款。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国人入境出境管理法》规定,外国人在中国就业,需要取得由公安部门签发的居留许可证件和劳动部门颁发的就业证。《外国人在中国就业管理规定》第六条也明确要求,用人单位聘用外国人从事的岗位应是有特殊需要,国内暂缺适当人选,且不违反国家有关规定的岗位。而且求职的外籍人员必须是职业签证入境,入境后还应取得《外国人就业证》和外国人居留证件才可以就业。
但目前菲佣在国内并不被允许存在,类似菲佣的家政服务业人员也就不会取得相应工作签证。因此,来华就业的菲佣实际上是非法务工,其身份不被认可。
此外,《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国人入境出境管理条例》规定,外国人在中国境内停留居留,不得从事与停留居留事由不相符的活动,并应当在规定的停留居留期限届满前离境。对于“外国人非法居留的”会给予警告,情节严重的,处每非法居留一日500元、总额不超过10000元的罚款或者5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
菲佣来到中国办理的一般都是旅游签证,有效期只有两到三个月且不得在中国境内就业,也即菲佣大多都是“黑户”。因此,违反规定留在中国的菲佣即使与雇主签订了合同也会因为违反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而被遣送回国,雇主的权利无法得到任何保障。
《外国人在中国就业管理规定》第三十三条规定:禁止个体经济组织和公民个人聘用外国人。违反该规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国人入境出境管理法实施细则》第四十四条会被强制终止雇用行为并处5000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并责令其承担遣送私自雇佣的外国人的全部费用。因此,雇佣菲佣没有任何保障而且还可能受到罚款,得不偿失,雇佣家政服务人员还是应该走正规渠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