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正宽带一位负责人面对执法人员
进行了一段这样的对话——
“要对你们单位处以一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
“我只能向上反映。”
“那你联系公司,将能做主的领导叫来接受处罚。”
“我联系不了。”
昨天下午,家住长春市朝阳区同光路与立信街交会处建行宿舍的王先生给本报打来电话称,“我们小区附近,好几个人在这贴广告,我现在在楼下还能看到。”
赶往现场后,记者发现,这些贴单员手中或随身的包中,都拿着一沓方正宽带的宣传单。
记者跟随了几分钟,确定了他们的贴单地点后,立刻赶到了长春市朝阳区永昌街道办事处城管科反映情况。朝阳区行政执法局永昌执法大队的侯继东中队长与另一名协管员丁晓峰迅速出门,在走到百汇街时,两名执法人员与迎面走来的7名贴单员相遇。
随后,侯中队长将一位男子手中的宣传单没收,并让贴单员通知自己的领导,来城管科的办公室接受处罚。
一名贴单员表示,他们几人均受聘于方正宽带长春分公司,“我干了一年多,但是并没有签过合同,签了合同的就是工资比我们高点,我们赚得不多,负责安装的技术员赚得比较多。”
半小时后,方正宽带朝阳区的负责人来到了办公室,侯中队长将《长春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条例》拿给该负责人,要求该负责人接受处罚并清理非法广告。“根据第三十二条规定,要对你们单位处以一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侯中队长表示。
而这名负责人表示,“我们方正宽带只有安装人员,贴单员都是外包公司的,外包公司收我们钱,派人做事,所以我们没办法交罚款。你抓到的并不是我,也不是我贴的,我只能向上反映。”
侯中队长表示,“那你联系公司,将能做主的领导叫来接受处罚。”该负责人说,“我联系不了。”随后离开了城管办公室。
“我们无权限制人身自由,所以在取证后要把人员放走。”侯中队长表示,“我已经通过非法广告图片信息采集表把情况进行上报,准备启动追呼系统,也希望全体市民共同参与治理非法广告的行动。”
在采集表中可以看到,上面填写着非法广告的电话号码,以及具体地点,还有执法人员拍摄的方正宽带广告的照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