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1月8日,嘉定公安分局刑侦支队侦查员在广东警方的配合下,在一栋居民楼里将王岩抓获。经审讯,王某对其于2006年杀害何小妹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
据王岩供述,他与何小妹于2005年在广东东莞相识,一段时间后便发展为恋人关系,并一同从东莞来到上海嘉定的一家公司里务工,两人同居在一处出租屋中。
自从来到上海,王岩与何小妹之间的摩擦不断,时常争吵。某次争吵后,王岩试图与何小妹沟通,没说上两句,争吵再次爆发,这一次“战火升级”,两人之间发生了肢体冲突。挨了打的王岩恼羞成怒,长期以来积压的怒火再也压抑不住,伸手掐住何小妹的脖子,何小妹被迫倒在床上。男女之间力气悬殊,虽然何小妹也奋力反抗,但仍是抵不过王岩。不知过了多久,何小妹“平静”了下来。王岩见状,松了手,跑到阳台上静静地呆了一会儿。等他回到房内,发现何小妹仍然躺在床上没有动静,走进一看,才发现人已经没了呼吸。
为了不让人发现,王岩决定将何小妹的尸体抛到河里。他用电线对何小妹进行捆绑,然后用床单将尸体包裹起来,之后,他叫来一辆摩的。
王岩对摩的司机称自己要“搬家”,对方并未起疑。当车行驶到朱家泾桥时,王岩让司机停车,付了钱。等摩的开走以后,王岩环顾四周无人,便将何小妹的尸首扔进了河里。
不久,王岩返回了老家贵州。之后,他还以何小妹的名义给她的母亲汇过款,制造何小妹还好好活在世上的假象。
今年6月,案件移送至上海市嘉定区检察院,经审查,犯罪嫌疑人王岩故意剥夺让他人生命,致一人死亡,应当已故意杀人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由于王岩可能被判处无期徒刑以上刑罚,根据法律规定,嘉定区检察院于已将此案移送至上海市检察院第二分院。
(涉案人名均为化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