犯罪嫌疑人徐来还在四川留有前科,数年前曾参与运输猕猴在广元被挡获、刑拘,后因证据不足获释。
张大国从捕猎者手中买猴,每只1000元左右;马兴从张大国手里买的11只猴子,8只“标准猴”每只1400元,3只大猴作价2600元,共付给张大国13800元。
从河南被喊到成都来买猴运猴的张福、张强,以每只2000元的价格从马和徐手里买下“标准猴”。等到这些“标准猴”被运回河南新野,价格会更高。一个可供参考的价格来自新野县猕猴艺术协会会长张俊然,他说每只猴子价格在当地要卖到5000元左右。
猕猴“身价”暴涨,给马兴等人带来暴利。而被贩卖的猕猴,则经历着一条“受难之路”。据办案民警介绍,解救的11只猴子很多都有伤,有的面部流血、有的手脚受伤。
四人来自“猴戏之乡”新野
马兴、徐来、张福、张强均为河南新野县人。河南新野,为世人知晓的一张“名片”就是新野猴戏——全国各地景区、街头表演猴戏的,90%以上都是新野人。
马兴是新野最知名的猴戏艺人之一。“马兴是老师傅,猴子的方方面面他都懂。”张俊然熟悉马兴,也熟知新野猴戏的变迁。“新野的猴戏已有两千年历史,是闻名全国的猴戏之乡,上世纪八十年代,全县有约一万猴戏艺人。2009年,新野猴艺被列入河南省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现在,全县只剩下四百多耍猴艺人……”张俊然说。
成为河南省非遗项目,并没有让新野猴戏更兴盛。相反,猴戏艺人经常踩到法律红线。2014年,新野4名猴戏艺人到黑龙江表演,被森林公安以非法运输保护动物抓获,被判有罪但免予刑事处罚。除了运输,非法抓捕、收购、出售猕猴都属于犯罪行为。张俊然介绍,为给猴戏提供“演员”,新野有30多家猕猴养殖场,还有很多农户养殖猕猴,“持有许可证,是合法的”。
然而,并非所有猕猴都来自人工养殖。“新野耍猴者有到四川、贵州猎捕贩卖猕猴的历史。早年他们亲自上山捕捉,后来为逃避打击,就联系当地人代为猎捕,然后由他们购买运到新野分销。”办案民警介绍,川西北的甘孜,川北的广元、巴中,以及凉山是河南买猴者热衷前往之地。“这些地方猕猴分布集中,比较容易猎捕。”
来自“猴戏之乡”的两封信
抓获马徐等四人后,成都市森林公安局依法通知了他们的家人,随后收到当地寄来的两封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