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发后,警方先后将潘某、肖某、祝某、小秦、小强五人抓获,潘某华未参与犯罪过程,未被追究责任。
为200元四女生替考被抓现行
2014年至2015年期间,黄某、沈某、曾某、余某四名女生,委托了中介张某报考福建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2016年4月份,为了帮助四人顺利通过考试,张某联系了某高校学生小美(化名),让她们帮忙寻找替考人员。小美在学校QQ群中发布信息后,很快吸引了小丽(化名)、小英(化名)、小芳(化名)三位女生报名,这些女生都是该校大二学生。时年4月11日中午,小美带着其他女生一起到张某的办公室商谈,双方约定,替考人员每过一科,能获得200元报酬。张某收集了四位女生的头像后,分别制作了假身份证等,依次分发给四名女生。
去年4月17日早上,张某将四名女生送到泉州某中学考场,参加安全管理与生产技术课程考试,该科目与四名女生的专业不对路,但因可以携带计算器,张某将作弊器伪装成计算器让她们分别携带。在考试过程中,张某将考试重点以短信的形式发到作弊器上,供四名替考女生参考,当天早上的替考行为未被发现。
4月17日下午2点多,张某再次安排车辆,将四名女生送到市区另一所中学的考场,参加工程建设监理课程考试。四名女生在持作弊器和假身份证考试时,被监考人员发现。经检测,作弊器内置独立的GSM通讯模块,采用贴片发射和接收天线,具备语言通讯等功能。
柔性办案检察院决定不起诉
案发后,张某因涉嫌组织考试作弊罪、祝某因涉嫌伪造身份证件罪被提起公诉。据张某交代,在组织替考的犯罪过程中,他每科考试收受黄某等人3000元至4000元不等,但仅仅给小美等人200元的报酬。而在公安机关侦查终结后,以涉嫌代替考试等罪将六名大学生以及黄某、沈某等人员移送鲤城区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
“一旦判刑入狱,前程尽毁,对学生对家庭都是沉重打击。”承办此案期间,吴检察官不断接到学生、家长以及学校寄来的“求情书”。涉案的六名大学生中,小秦和小强即将研究生毕业,是家庭未来的希望。“求你们救救我的孩子吧!这些年为了供孩子读书,我们已经拿出家里所有积蓄了,好不容易盼到他毕业,这一判刑,他的人生就毁了!”这是小强家人寄来的真切恳求。
为更好地了解案情,今年3月份,鲤城检察院王文龙检察长带队前往六名涉案大学生所在学校走访调查,通过与学校领导、院系书记等交流后得知,六名大学生都来自较偏远的农村地区,家庭经济切实困难,他们平时靠学校勤工助学金解决部分生活费用。此外,大多人在校期间表现优秀,有的学生专业成绩排名第一。他们之所以替考,就是为了拿到200元报酬补贴生活费,缓解家中的经济困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