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定贪腐“规矩”,导致防线一步步后退
浙江省仙居县纪检干部徐巧巧表示,所谓“自定规则”,“实际上不过是给自己违纪找一个借口。很显然,贪腐官员自定的规则再巧妙、再隐蔽,都不能掩盖其目无党纪、违背原则的本质。所谓“有原则、有选择”地受贿,不过是贪腐者心存侥幸、自欺欺人的伎俩罢了。
“工作时间一长,思想就有些懈怠,觉得他们出钱、我出权,‘礼尚往来’也挺合理的。”接受调查时,细数自己接受的贿赂,福建省永安市住房与城乡规划建设局原局长张团表示,“对于送来的烟酒钱财,只要不是自己主动索取就好。事情办妥后,也不会有人主动提送礼的事。”正是抱着这样的侥幸心理,张团从逢年过节收点烟酒、红包,到收受三五十万元的贿赂,擅用职权为他人大开“方便之门”,一步步蜕变堕落,最终身败名裂。
俗话说:“勿以恶小而为之。”贪腐的口子一开,欲望的洪水便难以遏制。执行纪律、坚守原则,必须一丝不苟、慎始慎微,没有打折的余地。不少落马官员从一开始的坚守底线、拒绝诱惑,变为给自己贪腐定规矩,有选择地受贿,导致防线一点点松动,界线一步步后退。
就拿前文提到的卢铭旗来说,从最初对礼金一再拒绝,到给自己定下“三不收”规矩,选择性收礼,再到逐步开始对于“三不收”之外那些几百元、上千元的小红包,也心安理得、不露声色地统统笑纳。最终,他在与“围猎者”频繁的“人情往来”中,收着收着就放开了,进而麻木了,越陷越深。
“欲知方圆,则必规矩。”安徽省芜湖市镜湖区区委常委、区纪委书记靳立刚表示,“自定规矩,以个人的小聪明来欺骗组织,以自己的贪腐逻辑来对抗组织监督,只不过是‘皇帝的新装’。”
只要违纪,借口再巧妙,手段再隐蔽,也终究会被查处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依规治党,首先是要把纪律和规矩立起来、严起来,执行起来。”“党的规矩,党组织和党员、干部必须遵照执行,不能搞特殊、有例外。”党员干部不管职务多高、功劳多大,首先是一名共产党员,必须以纪律规矩为根本遵循,抗得住诱惑、管得住小节,干净做人、老实干事,做遵纪守法的楷模。
纪律不彰,必然失防。防止个别党员干部心存侥幸,搞“自定规则”,必须严明纪律意识。各级党组织要把严守纪律、严明规矩放到重要位置来抓,进一步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敦促党员干部牢固树立纪律和规矩意识,自觉讲纪律守规矩。党员领导干部要坚持以上率下,带头做讲纪律守规矩的典范,促使一个地方一个单位良好风气的形成。
“纪检监察机关要对视纪律如儿戏、自立规矩的行为,坚决查处,通报曝光,破除个别党员干部的侥幸心理。”河南省洛阳市吉利区区委常委、区纪委书记苗红英表示,“要坚持以严的标准要求干部、以严的措施管理干部、以严的纪律约束干部,使干部心有所畏、言有所戒、行有所止。”
严守纪律紧一扣,严明规矩实一分。遵规守纪是党员干部对党忠诚度的“试金石”。湖南省永兴县纪检干部涂志雄表示,纪律面前没有“法外之地”,只要违反纪律,借口再巧妙,手段再隐蔽,也终究会被查处。广大党员干部一定要牢记“手莫伸,伸手必被捉”的道理,始终恪守规矩,别搞那些所谓的“套路”。(简静远龚洋浩贺晓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