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良习气与未成年人犯罪
以本案为例,就未成年人走上犯罪道路的原因,市中级人民法院少年庭庭长崔小虎向记者谈了一些看法,并就如何完善相应的预防措施提出了自己的意见。
崔小虎说,由于未成年人的人生观、世界观尚不成熟,思想尚未定型,对其教育、感化、挽救便显得十分重要。拉一把,他们就会走上正道,成为对社会有用的人;松一把,他们便可能自暴自弃,走上邪路,成为社会的一害。所以审理未成年人案件,不仅要依法定罪量刑,还要帮助他们找到走上犯罪道路的原因,找准教育、感化的切入点,从而制订有针对性的帮教方案,做到有的放矢,分型帮教,在监护人、学校及基层组织的共同努力下,创造良好的成长环境,促使其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早日悔过自新。
崔小虎认为,未成年人犯罪是受不良习气的影响。“从上述案件中可以看到,两个孩子的犯罪动机十分简单,仅仅是为了上网、吸烟、吃喝。表面上看,这些习惯好像和犯罪没有什么联系,实际上,二者关系非常密切。”崔小虎说,这两个孩子对学习失去兴趣。他们上网、吸烟、吃喝,都需要花钱。作为未成年人,他们没有经济来源,父母也不可能给他们提供这方面的花费。
“为了维持这种生活方式,他们便会自己想办法解决,而解决的方式往往是犯罪。有些未成年人犯罪动机会更直接一些,比如,用暴力或威胁手段向同学索要饭卡、让他人为自己买烟等。”崔小虎说。
崔小虎建议家长引导未成年人参加有益身心健康的活动,预防和制止未成年人吸烟、酗酒、流浪、沉迷网络以及赌博、吸毒、卖淫等行为。
家庭和交友影响少年一生
在本案中,本来杨某没有吸烟、喝酒的不良习气,与李某接触后,就沾染上了。这就为以后产生犯罪动机埋下了伏笔。近朱者赤,近墨者黑,这是古训。乱交朋友,就会沾染不良习气、接受不良观念,并因此而误入歧途。好多未成年人都是由于交友不慎而同流合污,被坏人拉下水,共同作案,危害社会。
对于未成年人来说,他们辨别是非的能力较差,容易盲从,因而树立正确的交友观是非常重要的。未成年人要学会判断是非,学会对不适宜交往的人、对不合理的要求说“不”。要在内心掌握一个标准,对朋友要有所取舍。这也是预防犯罪的一个重要方法,应当引起未成年人和家长的高度重视。
记者发现,此案中李某的父母长年在外打工,李某平时跟随爷爷奶奶生活。杨某的父母在集市上做生意,常常早出晚归。他们都疏于管教,一旦辍学或逃学,脱离了父母和老师的视线。过度任孩子自由发展,实际上是一种放任型的教养方式,未履行法定监护管教子女的义务,不关心孩子的道德培养、心理健康和精神需要。这其实是父母的失职,是父母对责任的逃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