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年罪恶
2012年,刚满11岁的筱泉读小学五年级了,渐渐有了豆蔻少女的神采。看着像花蕾般绽放的继女,刘庆才心里邪念顿生。3月的一天晚上,张霞带着两个孩子回了娘家,只留下筱泉在自己卧室里写作业,突然,刘庆才推门进来了。
据筱泉后来的陈述,那令她一生都难以抹去的屈辱一幕,就是在这天夜里发生的。未满11岁的少女无论如何也无法与成年男子抗衡。她不敢相信,眼前这个狞笑的恶魔就是平日里道貌岸然、嘘寒问暖的父亲……
筱泉想到了报警。但是,刘庆才恐吓她说:要是敢说出去,就把你和你妈全都撵出去。第二天早晨,刘庆才给了筱泉800元,让她自己买点东西。筱泉也想到过打电话告诉妈妈,可最终还是犹豫了。
“小孩可能对这种事情还不是很清楚,也担心自己说出来会影响母亲的婚姻,因此就没有告诉母亲。”隋蔚说。
一个星期后,趁张霞不在家,刘庆才不顾筱泉正在生理期,再一次性侵了她。
“张霞和被告人都是搞工程的,整天忙于工作,平时的关注点也多是在她和被告人所生的儿女身上。被告人经常利用工程把张霞支出去,当这个小女孩自己单独在家的时候,被告人就趁机对她进行性侵。”隋蔚说。
在随后的3年里,刘庆才几乎每周都会性侵筱泉,而筱泉却在恐惧与羞耻中选择了沉默。
直到2014年12月,筱泉感觉到肚子里有东西踢她,联想到自己已经很久没有来例假,她突然陷入了巨大的恐惧之中。走投无路的筱泉只好求助于刘庆才。而刘庆才却一拖再拖,甚至避而不见。直到2015年3月15日,筱泉突然接到刘庆才的电话,让她打车去一家医院,并给了7000元让她自己去做流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