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管所
是否为工伤还需调查
随后,记者来到南昌市西湖区系马桩街道城市管理所。据该所所长罗耀华介绍,万茶香确实是这里的环卫工人,但没有签订相关的劳动合同,“由于年龄问题,也不符合购买工伤保险的条件。”
罗耀华称,3月1日,徐女士跑来告知他,其母亲万茶香2月26日在扫地时摔伤,这时间已超过72小时,他们无法认定她是在工作期间受的伤。“根据常理,要是在那个早上受了伤,之后的两天不可能继续扫地干活。”
徐女士表示,在她母亲受伤的第二天,她曾向城管所副所长报告了此事,绝对没有超过72小时。
“目前仅有一名证人,没说服力,需向律师咨询该证人所说是否有效。此事还需进一步调查,如若真是工作期间受伤,我们会承担相应责任。”罗耀华说,出于人道主义,该所在万茶香住院期间,已经支付了9000多元的医药费。
针对万茶香受伤后继续工作的情况,记者向南昌大学第二附属医院外科医生李伟咨询。李伟表示,在医学上,有很多情况是患者摔伤腰椎后,当时并不会很严重,或许只是轻微骨裂,没有完全错位,是能继续上班的;但经运动劳作之后,就很可能产生骨裂部位错位,情况便会变得很严重,不及时医治,很有可能会引起下肢截瘫。
劳动局
属劳务关系,建议走司法程序
25日,记者就此事向南昌市西湖区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反映。该局社会保险综合管理科工作人员沈先生表示,根据目前相关规定,男60周岁、女50周岁为退休年龄,我国《劳动法》和《劳动合同法》未将退休再就业人员纳入范畴。退休后再就业和用人单位就不属于劳动关系,而是属于劳务关系。
沈先生称,万茶香今年57岁,她若是在工作中受伤,劳动行政部门无法为其调解此事,建议万茶香与系马桩城管所走民事诉讼程序,通过法律渠道解决此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