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8日,韩女士向成都市建筑装饰协会进行了投诉,协会监理前往现场查看后,表示“确实不符合规范,没法交工”,协会可出面协调。5月3日,工作人员回复称,“房屋确实存在大面积漏水情况,但协会的管辖职能只针对会员单位,对非会员单位的制约力不强,与装修公司取得了联系,对方称最高赔偿8500元,其他一概不认。”
5月12日,四川在线记者致电成都市建筑装饰协会核实,工作人员杜先生表示,监理确有去过现场,发现装修公司存在改造水管的现象,“但双方各执一词,也不好协调。业主如果不认可装修公司的答复,就只能走诉讼流程了。”
“骑虎难下”的韩女士很是为难,“但不想这么就算了,虽然走诉讼流程非常耗费时间和精力,但为了避免其他人被坑”,她最终走上了诉讼道路。
律师说法:装修期间房屋漏水,责任如何鉴定?
四川法奥律师事务所律师张福佳认为,业主应该一并追究搜房网的责任,并要求其提供相关鉴定,明确事实依据。
四川英济律师事务所律师陈逢逢认为,根据业主反映的情况,装修公司没有按照合同约定时间完成装修义务,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同时,在装修未结束而存在房屋漏水问题,业主起诉后应向法院提交合同等相关证据,如果根据合同约定能够证明房屋漏水属于装修公司责任,装修公司应承担装修质量方面的义务;如果根据合同无法认定是谁的责任,业主可向法院申请对漏水原因进行鉴定,以确定责任方。
至于出现的“假合同”,陈逢逢律师建议:业主可将搜房网、装修公司作为共同被告起诉。“因为搜房网作为给业主提供装修公司信息的平台,应严格审查装修公司履行合同的资质和资信及能力;同时根据业主陈述,搜房网与装修公司之间存在合同,而且业主认为该合同上出现伪造其本人签名。如果业主反映的情况属实,那么该合同无论搜房网与装修公司如何约定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伪造业主签字是严重的违法行为,伪造签字方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故,业主可以将搜房网和装修公司一并起诉,由法院认定双方在合同中的过错责任。”
同时,陈逢逢律师针对市场上装修存在的问题,提出了“四个严把关”作为业主装修方面的法律建议:
第一、严把资质资信关:业主尽量选择正规的、经核实有资质、资信能力良好的装修公司,尽量不要选择报价过低的装修公司,避免各种法律风险;
第二,严把合同关:业主在与装修公司在合同谈判和签订过程中,尽量把控每一个细节,尤其在材料质量、防水质量、水电气改造等要约定清楚,明确装修公司应承担的责任;
第三,严把质量关:在装修过程中,业主应不定时到现场对材料质量、装修工艺等进行检查,以确保装修质量,尤其是隐蔽工程质量;
第四,严把验收关:业主尽量在有专业人员陪同下进行验收,如发现问题,第一时间与装修公司协调解决,并注意保存相关证据。
最后陈逢逢律师提示:业主在签订合同时尽量争取将发生争议后的管辖权约定在房屋所在地,这是因为如果装修公司提供合同,合同一般约定的是装修公司所在地的法院进行审理,但是如果装修公司所在地和房屋所在地相隔较远,就会无形中增加业主的成本和精力。
韩女士起诉装修公司这一事件的相关进展,四川在线将会持续关注。
来源: 四川在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