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铁托李”是否就是参与节目录制的运动员?探员与其进行互动,得到的答复是这样的:
▲微博发布者对探员表示,自己就是参与节目的运动员。手机截图
王占海一方回应:否认造假之说
今天下午,王占海的秘书曹女士回复探员称,王占海确实录制过湖南卫视的《谁与争锋》节目,但“铁托李”所发布的内容并非实情。“并不存在王老师受伤后,又重新录制节目,这条节目是一次性录完的。”另外,曹女士表示,王占海并未因三名队员的拦截而伤到肩膀,“他是到比赛最后,把球送到得分线时,才受伤的。”
此外,王占海在其微博回应称,“图二是真相,他们可以推动几千斤的机器,但推不动我”。其微博下方第二张截图显示,王占海在和上述三名橄榄队队员对抗、互推。
根据公开资料显示,王占海被认为是当代太极拳代表性人物之一,是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太极拳代表性传承人王西安的长子。在微博等公开场合,王占海称马云为师弟。王占海目前在太极禅公司任职技术总监,该公司为马云和李连杰发起。
▲太极拳代表人物王占海微博回应造假说。图片来自网络
重案解读
专家观点:应对造假节目予以抵制
北京市康达律师事务所韩骁律师认为,《谁与争锋》是个娱乐性质的节目,它的录制和播出只是为了给大众提供娱乐,向大众传达某种精神,并不一定是真实的。所以,观众对娱乐性节目不能完全的相信,同时,节目造假并不侵犯观众的权利。
若节目中有宣传嘉宾有独特的技艺,如治疗疾病等虚假技能,导致许多观众因观看节目后找嘉宾看病而遭受损害的,嘉宾和电视台的行为构成共同侵权,嘉宾和电视台应承担连带责任。根据《侵权责任法》第八条、第九条的规定,二人以上共同实施侵权行为,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连带责任。教唆、帮助他人实施侵权行为的,应当与行为人承担连带责任。如果电视台并无恶意,但是疏于履行自己核实嘉宾身份的义务,对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按照其过错承担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