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过了一段时间,我醒过来了,一身麻木,只有右手会动,我认识到我没有死,我就用手机拨打了三四次110,要公安机关给我‘补一枪’,我又拨打了我抚州老板的电话,说我老婆死了,我也快了,要她把我的遗物和工资寄来给我儿子。”黄某的供述材料中说,之后,他又拨打了衣柜店老板的电话,告诉对方明天去不了那里做事了。
多名知情熟悉黄某的人士证实,黄某时和朋友在一起会喝点酒,但不是好酒的人,人也很老实,做事很能吃苦,没有看他发过脾气。
然而,就是这样一位在被人眼里“不发脾气”的老实人,却残忍地把妻子杀死。
老丈人要求严惩杀人凶手
黄某称,当妻子发现他要掐死她时,当时就说“我不和你离婚了,你放手”,但黄某却说“太迟了”。
在省高级人民法院刑事附带民事裁定书中,记者看到,死者敖某的父亲上诉提出:请求二审法院对黄某严惩;对一审法院关于民事赔偿部分的判决不服,请求二审法院支持死亡赔偿金486180元。
记者注意到,2016年7月24日,宜春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刑事附带民事一审判决,认定被告人黄某犯故意杀人罪,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被告人某应在判决生效后十日内赔偿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丧葬费及办理丧葬事宜费用共计28649.5元。
法院认为,被告人黄某与被害人敖某的儿子出具谅解书,对被告人黄卫江的行为表示谅解,可以酌情从轻处罚。